2018年5月31日,常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常州市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让大家更好地了解《实施方案》内容,现作以下解读:
一、出台意义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盐业体制改革要求,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切实强化“四个意识”和新发展理念,紧扣“两聚一高”目标,深入推进常州市盐业体制改革,对实现盐业资源有效配置,进一步释放市场活力,促进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主要内容
一是政企分开。剥离食盐批发企业承担的行政管理职能,实行市场化运营,撤销各级盐业公司加挂的盐务管理局牌子,将行政管理职能划归相关行政机关承担。二是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实施方案》明确市经信委为全市盐业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全市食盐专营工作和全市盐业行业管理职能;明确市食药监局为全市食盐质量安全主管部门;同时明确市卫计委、市农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物价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相关改革职责。三是推进简政放权,加强监管执法。《实施方案》提出“两取消一明确”,即取消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只能销售给指定批发企业的规定和食盐批发企业只能在指定范围销售的规定;取消两碱工业盐备案制准运证制度;明确由辖市区市场监管部门集中行使盐业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盐业主管部门全部行政处罚权及有关行政强制措施。
三、保障措施
明确建立市盐业体制改革协调机制。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牵头统筹推进全市盐业体制改革的各项任务。市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方案要求,细化工作分工,切实履行职责。认真做好维护盐业市场秩序、安置分流人员、落实有关财政补贴,以及切实稳定盐业工作,全面落实改革各项任务。要加强宣传,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确保市盐业体制改革平稳有序推进,确保食盐安全和市场稳定。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