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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区: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基本完成

发布日期:2013-01-06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截至2012年12月,常州市新北区2011年度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基本完成,此次工程涉及灌溉面积3.605万亩,完成小型泵站更新改造21座,新建防渗渠道126千米、配套建筑物1895座、高效节水低压管道17.25千米,排水沟整治48.3千米,平整土地2300亩,总投资4056.12万元。
  为切实提升农田水利现代化水平,真正造福当地农民,该区在确保建设进度,强化质量监管、安全管理、工作统筹的基础上,立足长远,创新思路和举措,推动项目全面达标、争创最优。一是实行群众监督制。由区纪委指导,选取老党员、老站长、老技术员担任各个灌区的群众监督员,对项目施工质量、进度等实行全程监督。同时,帮助施工单位化解地方矛盾,促进工程推进。二是实行二级管理制。区建设管理处充分调动项目所在镇水利站专业技术资源,设置镇项目分部,负责各自范围内的项目建设现场管理,做到区、镇两级既科学分工又合力推进。三是实行廉政责任制。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参建三方在签订工程合同的同时,相互签订廉政合同,预防违纪违规现象的发生。四是实行招标法人面谈制。召集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在招标阶段集中面谈,当面签字承诺不做触犯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事项。五是实行跟踪审计财政报账制。审计单位实行全过程跟踪审计,直接掌握第一手资料,同时,对工程资金结算实行区级财政报账制度,有效保证项目资金的安全。
  该项目的建成可达到如下成效,一是可改善灌溉面积3.605万亩,大大提高项目区灌溉水利用系数;二是可带动全区农田水利现代化水平达到84%;三是可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预计每年可为项目区节约水(电)成本100万元,节省清淤及整修土方成本约为18万元,增加粮食产量150万公斤,产生经济效益42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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