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解读 >> 文字解读 >> 正文

溧阳市“向先进制造出发”三年行动计划 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16-09-12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一、政策出台背景

    当前,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仍在持续,发展的不确定因素较多,经济复苏迹象不明显,经济下行压力依然较大,工业经济企稳回升乏力,企业投资信心不足,观望情绪加重。而溧阳当前的产业结构又以资源型和劳动密集型产业为主,现代服务业、技术密集型和高新技术等新兴产业还相对薄弱,传统产业因发展空间有限,转型升级动力不足,致使全市工业经济呈现产业结构偏重、产品层次偏低、生产水平不高、发展后劲不足等特点。

    二、政策出台意义及目的

    为进一步落实“中国制造2025”战略部署,加快溧阳制造业振兴步伐,全面提升工业经济发展的质量和后劲,溧阳市委、市政府于2015年9月底正式印发《关于实施“向先进制造出发”三年行动计划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市委、市政府根据国家经济发展形势及溧阳市产业发展特点,按照工业发展要求,科学制定并适时推出的溧阳制造业再振兴计划。

    市委、市政府出台该《意见》,旨在用三年左右时间做大工业经济总量,突破重大项目招引;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有效提高制造业装备水平;推动产业发展集聚,完善镇区工业园区建设;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催生一批高含金量研发机构;减轻企业发展负担,增强企业发展信心。

    三、工作方向及目标

    1.坚持扩大增量与优化存量并举,重在做大总量。挖掘现有企业潜力,加速现有企业发展,全力以赴引进新项目、大项目,实现产能提升、效益提升和贡献提升。到2018年底,全市新增总投资50亿元以上的制造业项目不少于4个,力争突破百亿元项目;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在2015年的基础上增长30%以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净增100家,制造业在财政收入中的贡献提升5个百分点。

    2.强调资源集成与专项基金结合,聚焦设备投入。设立专项扶持奖励政策,重点鼓励企业设备投入、装备更新、“机器换人”,促进重大项目加快落地、重点优势产业集聚发展。三年行动期间,全市工业设备投入年均增长20%以上。

    3.形成园区突破与镇区共进机制,激发多元动力。加强市、镇政策配套,形成完善的政策扶持体系,充分运用各方资源,引领制造业扩张总量、提升质量。到2018年,江苏中关村科技产业园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全市的比重提升5个百分点,完成基础设施配套的镇级工业集中区面积超50平方公里,镇级工业经济总量增长30%以上。

    四、《意见》主要内容

    《意见》共10条18款,将政策扶持力度提高到我市历史新高,并首次提出对兼并重组企业、国家级科技孵化器(加速器)予以扶持,新增城市建设配套费、房屋交易手续费、白蚁防治费、建设排污费、人防易地建设费等税费减免项目,提出设立“天目湖”工业设计大赛等。具体政策内容如下:

    1.鼓励重点产业培育

    《意见》安排5亿元资金,设立“向先进制造出发”投资引导基金,以股权、债权投资形式培育科技含量高、创新能力强、商业模式新的科技型企业、初创型企业、小微企业和领军型人才创业项目发展壮大;以股本注入、股权投资、设备租赁、基础设施建设等方式,加大对智能电网装备、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农机装备、基础装备、半导体新光源、电梯装备等产业的扶持力度,全力突破重大项目招引,有力促进重点产业发展。

    2.鼓励企业设备投入

    在制造业转型升级步伐中,企业装备水平的提升是关键,因此《意见》对于企业装备投入奖励力度之大也是前所未有。对符合溧阳产业发展的制造业项目,当年设备投资在300万元以上的,按设备投资额的3%给予奖励。新建项目设备投入1000万元以上的按4%奖励,每增1000万元设备投入,奖励标准提高0.5%,最高可达10%,即设备投入超1.3亿元时,按10%奖励。零用地技改项目设备投入500万元以上的按4%奖励,每增500万元设备投入,奖励标准提高0.5%,最高可达10%,即设备投入超6500万元时,按10%奖励。如果是列入常州“三位一体”企业库的企业,另外还可以获得常州3%的先进装备购置补助,也就是合计最高可享受13%的设备购置补助。

    为鼓励创业基地发展,《意见》对入驻省级及以上孵化器(加速器)的制造业项目,单个企业当年设备投入低于300万元的,可由该孵化器(加速器)进行汇总申报,按设备总额的3%进行奖励。

    3. 鼓励企业科技创新

    《意见》较以往政策扶持的对象有所增加,首次提出对当年被认定为国家级科技孵化器(加速器)的孵化场地予以奖励,而且一次性奖励金额达300万元。同时提出对溧阳企业新建研发机构及产学研项目予以20万元以内的补助。

    4.鼓励企业信息应用

    随着“工业4.0”时代的到来,企业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性上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意见》对企业应用高端信息化装备和取得的信息化应用成果予以奖励。对高端智能化装备成套价值100万元以上,单台50万元以上的“机器换人”项目,给予设备投资10%的补助。对当年被国家、省认定的有关信息化建设的企业、工程,予以5-30万元的奖励。

    5.鼓励企业加快上市

    为加快推进溧阳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转变经营理念,鼓励企业通过资本市场做优做强、转型升级,《意见》明确:企业改制完成并经注册登记部门登记的,给予企业50万元的奖励;在中小板(创业板)和境外成功上市的,一次性奖励300万元;在主板成功上市的,一次性奖励600万元;在“新三板”成功挂牌的,一次性奖励150万元;“借壳”上市成功且总部注册地迁到溧阳的,比照以上上市奖励执行。

    6.减轻企业发展负担

    在当前严峻的发展形势下,企业发展阻力较大,企业家投资信心不足,为有效减轻企业发展负担,提振企业家信心,《意见》对落户在各镇(区)工业集中区的工业企业在工业项目建设、重组过程中涉及的市级行政事业性收费加大减免力度,在原有政策的基础上扩大减免范围,一是对厂区范围内非生产性用房的费用予以减免,二是增加房屋交易手续费、建设排污费、人防易地建设费等费用减免类目。按江苏中关村科技产业园新建1万平方米厂区办公用房算,企业可减少支出100多万元。

    7.鼓励企业兼并重组

    经过近两年的企业发展困境,部分企业发展处于被动地位,甚至少数企业已停产或半停产,为鼓励部分优秀企业能兼并重组劣势企业,盘活困难企业资产,做优做强,《意见》对企业兼并重组过程中实际发生的交易手续成本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交易额的10%。

    8.其他奖励扶持措施

    除以上几点扶持政策外,《意见》还对在溧阳新设立符合条件的公司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给予一定奖励;对投资总量大、项目质量高、对经济拉动性强的重大项目采取“一事一议”、“一企一策”的方式予以扶持。

    9.落实保障措施

    为确保将政策落到实处,让企业公平地享受政策扶持,市委、市政府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由常务副市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项政策的落实,同时健全企业申报、镇区汇总、部门会审、专家评审等一整套规范化的项目评审管理机制和资金兑现办法,切实加强对扶持政策落实情况和实效的跟踪问效、绩效评价。

    五、政策兑现

    在三年行动计划期间,每年年中和年底组织一次申报,申报通知分别于7月份和1月份下发,各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根据申报要求统一向所在镇区提交申报材料,镇区初审后报市经信局、财政局审核,市经信局、财政局根据申报材料、第三方审计和现场核查情况进行校对,确认无误后请示市政府拨付奖补资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打印此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