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交通出行 >> 常见问题 >> 正文

运输司机张先生来电询问关于大件运输(即“超”(超长超宽超高)事宜。

发布日期:2021-05-01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货运车辆超过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为:车货总重55吨以上;车货总长18米以上;车货总宽度2.5米以上;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4米(集装箱4.2米)以上。车辆载运不可解体物品的只要办理了公路超限运输可,就可以行驶公路了。《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车辆载运不可解体物品,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确需在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行驶的,从事运输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申请公路超限运输许可。 

  办理程序:跨省行驶的,由起运地省一级公路管理机构统一受理;跨市的,由省级公路管理机构受理并审批;在设区的市范围内跨区、县超限行驶的,由市级公路管理机构受理并审批;只在区、县范围内超限行驶的,由区、县公路管理机构受理并审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打印此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