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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常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结果反馈

发布日期:2024-10-29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为加强公众参与地方性法规制定工作,提高地方性法规制定质量,按照相关规定,市发改委于2024年9月29日至10月28日公开征求对《常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

意见征集工作得到了社会公众的积极响应,意见征集期内,市发改委收到了社会公众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

1.建议在涉及相关事项责任主体的条款中尽量明确具体负责的部门。

2.建议精简条文具体内容,避免重复上位法,并参考借鉴先进地区的优秀举措对部分条款进行提升。

3.建议对《常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中有关用语表述进行规范完善。

针对上述建议,市发改委将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认真研究,进一步修改完善《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文本。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拓宽公开征求意见渠道,广泛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开门立法、民主立法的实效,不断提升《常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立法质量和水平。感谢各位对我市营商环境立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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