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的决策部署,落实高质量充分就业先行区的工作要求,市政府办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就业创业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将《实施意见》解读如下。
一、文件出台背景
此次我市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就业创业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为主线、以高质量充分就业为目标的就业政策。《实施意见》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立足常州市实际,为加快推进建设高质量就业先行区,积极构建就业机会更加充分、就业结构更加合理、就业服务更加精准、就业环境更加良好的高质量充分就业新格局保驾护航。
二、主要内容
(一)总体目标
到“十四五”期末,全市城镇新增就业年均保持在10万人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左右,就业困难人员、农民工、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保持平稳,每年新增高技能人才3万名以上。2025年末,每万名劳动者中高技能人才数达到1450人,全市技能人才占就业人员的比例、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的比例均达到35%。劳动环境有效改善,劳动关系更趋和谐。
(二)主要任务
1.进一步健全就业促进机制。包括“就业工作优先部署、就业政策优先落实、就业效果科学评估”等3项措施。
2.进一步健全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包括“突出抓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强化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开辟农民就业增收新渠道”等3项措施。
3.进一步健全创业带动就业保障机制。包括“加大创业扶持力度、营造良好创业氛围、支持新兴业态发展”等3项措施。
4.进一步健全高水平人力资源培养体系。包括“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赋能行动、技能人才培养强基行动、技能人才评价改革深化行动”等3项行动。
5.进一步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包括“普惠均等提供就业服务、推进公共人力资源市场提档升级、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等3项措施。
6.进一步健全劳动权益保障制度。包括“营造平等就业环境、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推进全民参保提质增效”等3项措施。
7.进一步加强资金保障。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就业资金投入责任,建立正常增长机制,根据就业状况和工作目标,各地将就业补助资金纳入财政年度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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