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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积分入学管理的申请人及其配偶可以累计积分吗?

发布日期:2020-10-26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根据《常州市新北区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管理计分标准》(试行)规定,只有基础分项目中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父母除主申请人外另一方的居住情况、工作情况、参加社保情况及附加分中的部分项目可累计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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