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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坚持“三个注重” 倾力保障残保金征管

发布日期:2023-10-24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近年来,为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市财政局坚持以人为本、多措并举、共推共促,统筹做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与残疾人就业增收的结合,高质量推进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工作。

一、注重整体联动,实现征管效能稳步提升。

市财政局不断加强与税务、残联部门的协调合作,采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联席会议机制、信息交换机制等方式,明确部门分工、及时分析收缴形势、协调关键节点,进一步加强交流和协作,确保年审、征收环节顺利推进。2022年我市征收残保金约3.37亿元,同比增长24%,征收总量连续增长,残疾人事业发展得到有效财力保障;实现按比例就业残疾人7153人,同比增加754人,进一步保障残疾人权益,实现就业和征缴的双促进、双提升。

二、注重优化服务,推动政策红利持续释放。

不折不扣落实各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惠政策,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通过网站通知公示、微信平台推送、公益广告播放、公共场所橱窗展示、服务窗口宣传、邮寄、政策温馨提示卡等多种渠道扩大政策宣传影响力,努力营造依法征收氛围,确保优惠政策落地见效,让缴费人充分享受政策红利。2022年全市落实分档征收、小微企业减免等政策累计减轻企业社会负担约13.99亿元,有效降低企业成本负担。

三、注重统筹兼顾,系统优化征收使用效益。

市财政局积极发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杠杆作用,一是优先用于支持残疾人就业,充分保障残疾人在职业技能、岗位技能提升、农村残疾人实用技术等方面培训需求,积极开展残疾人免费职业技能培训,扶持农村残疾人从事种植、养殖、手工业以及其他形式的生产劳动;二是激发企业为残疾人提供就业的内生动力,加大对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激励制度,合理调整残疾人就业岗位补贴、保险补贴、设施设备购置改造补贴等补贴标准;三是实施达超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奖励,三年来我市共奖励达超比例安置用人单位200多家,鼓励我市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有效促进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继续优化征收、规范使用,积极回应用人单位诉求,通过“有效的征”促进用人单位增加残疾人就业岗位,通过“有效的用”提升残疾人就业能力,实现残疾人就业与用人单位健康发展、互利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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