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3年体育中考报名、考试时间是怎样安排的?
(一)常州市市区游泳考试报名时间为3月14日,体育中考报名时间为4月3日;现场考试时间为4月23日-27日(回考生考试时间为4月23日下午半天),新北区现场考试时间为5月6日-7日,市区(含新北区)体育中考游泳考试时间为2013年3月30日(星期六)。金坛市、溧阳市、武进区参照执行。
(二)常州市区(直属学校、天宁、钟楼、戚墅堰、新北区)平时成绩审核时间为4月8日—12日。
二、哪些学生为体育中考考试对象?
常州市2013年应届初中毕业生及回考生(户口属常州市区,回常州市区考试学生)。
三、考生如何进行考试报名?
(一)考生在学籍所属学校报名,填写本人身份证号码,确定现场考试项目,统一填报《2013年常州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报名汇总表》、《2013年常州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证》。
(二)常州市区回考生到常州市二十四中统一报名;新北区回考生到新北区教育部门报名。新北区、金坛市、溧阳市、武进区各学校到当地辖区教育部门报名。
(三)教育局直属学校、天宁区、钟楼区、戚墅堰区各学校到常州市教育局体卫艺处报名。
四、考生如何参加考试?
(一)教育局直属学校、天宁区、钟楼区、戚墅堰区各学校参加市区考试,新北区各学校参加新北区考试。
(二)在读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学籍所在学校参加考试;常州市区回考生(户口属常州市区,即天宁区、钟楼区、戚墅堰区,在其他地区读书,回常州市区考试学生)在常州市二十四中学参加考试;新北区回考生(户口属新北区,在其他地区读书,回常州市区考试学生)参加新北区教育部门组织的考试。
(三)金坛市、溧阳市、武进区在总分不变、指导原则不变的前提下,由教育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本意见执行,辖区内各学校参加当地教育部门组织的考试。
五、对特殊考生有怎样的减免试规定?
(一)对残疾、小年龄、因病免考、缓考的学生分别实行减试、免试、缓试和降标政策。
(二)残疾学生、小年龄学生考试分值认定办法
1.对确定丧失运动能力的残疾考生,凭国家颁发的残疾证,可以选择中考的任何一项参加考试,测试满分即为总分满分;不参加考试者(凭国家颁发的残疾证)总分得38分;
2.运动伤害者参照残疾人考试分值认定办法;
3.小年龄学生在体能类实施降标(降1分标准)评分。
以上类型考生经学校考试领导小组集体审核确定,并在学校张榜公布。
(三)因身体健康原因参加现场考试受到严重影响,由学生(家长)向学校提出申请,出具县、区级以上医院有效证明,报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可申请免试,免试项目考试成绩按60%计分。
(四)临时有严重病伤的学生,可申请缓试、补考,时间为5月25日,由教育部门统一集中一次性补考,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生年龄低于正常毕业生年龄段二周岁者,由派出所出具口卡证明,经审核符合者,降低标准给分,体能类测试加1分。过于矮小者在实心球项目上降标加1分,过于肥胖者在长跑项目上降标(平时成绩中长跑测评则降减10秒计分)。加分后不得超过该项目满分标准。
(六)过于肥胖或患有心血管病不宜长跑的学生,可按手续办理选项(跑50米)或免试,须在体检时办妥证明。
以上情况须由学校提出申请,加盖单位印章,并由有关部门(县、区级以上医院或市体检站)出具有效证明,经学校考试领导小组集体审核,并在学校张榜公示。
六、体育中考总分是多少?具体有哪几部分组成?
考试总分为40分。平时成绩15分,现场考试25分。
七、平时成绩如何认定?
(一)平时成绩认定由学校组织、行政审核,考试内容为初中阶段三年体育学习成绩合格3分(每年1分)、《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2分、投掷实心球和耐久跑(或50米游泳,符合有关减免试规定的可测试50米跑)测试各5分。
(二)平时成绩测试耐久跑、实心球及现场考试体能类采用“+1”评分法,但考试总分不突破40分。其中,平时成绩测试耐久跑、实心球申报“+1”均须参加现场测试,实心球“+1分”在平时成绩考查或现场测试中不重复计算。
(三)回考生平时成绩测试须进行现场加试,加试一项体能类项目,项目从50m跑、实心球、跳绳、立定跳远四项中任选一项,但与个人现场报考体能类测试项目不得重复。
八、现场考试内容有哪些?
(一)应届初中毕业生现场考试内容为三大类(体能类15分,球类5分,体操、武术类5分),考生可在三大类考试内容中分别选择一项作为考试内容。
(二)回考生现场考试同应届初中毕业生评分办法,考生可以在三大类考试内容中分别选择一项作为考试内容。
九、体育中考的考试项目及考试规则是什么?
具体请浏览附件。附件浏览
十、体育中考的考试评分标准是什么?
具体请浏览附件。附件浏览
十一、对于体育中考有怎样的工作要求?
(一)各工作小组分别制定工作方案,开好工作会议,明确工作职责。各地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对考试进行全程监督。
(二)选调的监考工作人员思想作风要正派,有一定业务能力。被选调人员所在单位要积极支持其参加监考工作。
(三)考试按规则进行规范操作,场地、器材、设施要严格检查审定。考试期间强化岗位管理,无关人员不得入场,工作人员需佩戴工作标志,定点工作。
(四)考试各环节均设监察人员,临场增加学生监督代表,由学校在报名时在每组编组学生中确定并标明学生监督代表。
(五)考试成绩现场公告,成绩记录经审核盖章后及时输入微机处理。登记表、成绩分别交招办、主管部门、监察部门、考生学校保存。若成绩公告后发现有误,由考生或学校在公告之日起一周内向考务组提出,经核实后,重新公告结果。
(六)考试现场配备医务人员,备好急救器械、防疫消毒药品及机动车辆。
(七)初三毕业生应在体检后参加升学体育考试,以便学校掌握考生身体状况;学校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教育学生既不虚报疾病,也不隐瞒疾病,同时要向家长做好正确对待考试的宣传工作,以消除隐患。因病确实不能按时参加考试或考试中因伤病无法完成当场考试的学生,经考务组认定后,另行通知补考。补考学生的情况审核手续要完备,资料齐全备查。
(八)安全保卫组负责升学体育考试全过程的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加强对考试现场的运动安全、卫生防疫安全和学校交通安全的监督。学校要根据考试日程安排,认真组织学生赴考,切实加强交通安全,妥善安排考生考前、考后的学习和休息,指导考试期间的饮食卫生,努力做好卫生安全保障服务工作。
(九)升学体育考试结束后,各辖市、区要对成绩进行数据统计,将统计结果拷贝和书面总结一起上交常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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