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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局:相辅“箱”成 共筑常州新能源货物出运便捷通道

发布日期:2024-06-26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6月24日,常州海事局与浦东海事局签署了《常州新能源货物水路出运“一单制”“一箱制”项目合作备忘录》。

“一箱制项目”是指常州地区生成的新能源危险货物集装箱需要用船舶载运至上海港海运出口时,可在常州海事局办理申报货物适运报告和船舶适载许可(货报和船报)手续,其管理结果实现与上海海事局互认,即在常州海事局办妥手续的危险货物集装箱视同已进入上海港,实现“一箱到底”。此举旨在通过优化不同区域执法互认机制建设,构建海事部门就近服务保障模式。该项目是长三角地区口岸创新试点项目,也是全国首例执法互认服务新能源产品创新举措。项目开展后,常州出运的新能源危险货物集装箱可由常州海事局办理“货报”手续,该模式将为企业节约通关时间96小时,节约物流成本2000—3000元/箱左右,大幅降低货损风险,减轻企业出海业务物流成本高、物流周期长、运输环节不稳定因素多等困难,助力企业“提质、降本、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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