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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常州市提高七类困难对象保障标准 进一步提升保民生底线

发布日期:2020-06-28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自2020年7月1日起,常州市提高七类困难对象保障标准,全市近22000人将得到保障,预计年度保障支出26052万元,相比2019年度,全年将增加保障支出1983万元。

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首次与低保挂钩,按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发放供养金;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按照每人每月1800元执行;城乡低保保障标准由850元每人每月提高到900元每人每月;对政府举办的福利机构养育的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由现在的每人每月225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431元;对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由现在的每人每月18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945元;父母监护缺失、父母无力履行监护职责的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参照社会散居孤儿;首次将重病、重残儿童纳入统一保障范围,按照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50%发放生活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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