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1年常州市金融业发展(融资担保)专项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4-26   字号:〖

各辖市、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财政局,常州经开区科技金融局、财政局,各有关担保机构:

为鼓励我市融资性担保机构积极发挥增信保障作用,引导金融资源支持我市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根据《常州市金融业发展(融资担保)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常金监发〔2020〕61号)文件精神,现就申报2021年常州市金融业发展(融资担保)专项资金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我市注册登记的融资性担保机构、再担保机构(含外地在常设立的分支机构)。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 2020年度内无严重违规、失信不良记录;

2.担保业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业务管理规定及产业政策;

3.按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财政局等部门要求,定期、及时、准确上报业务、财务报表等资料。

4.聚焦支小支农主业,为我市小微、涉农以及符合条件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服务。

二、申报范围

(一)新设或增资奖励

对新设或增资的融资担保机构、再担保机构,按新设或增资额的5‰予以奖励,单户担保机构、再担保机构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以上奖励按照季均在保余额达到季均净资产的倍数分步兑现,具体为:季均在保余额达到季均净资产2倍后兑现奖励总额的50%,达到季均净资产3倍后再兑现奖励总额的50%。

根据《关于印发常州市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常财规〔2019〕1号)第六条规定,本办法中奖励如与省、市、区其他相关政策相同,企业不重复享受。

(二)业务补贴

1.融资担保机构

对融资担保机构开展的单户不高于1000万元的担保业务,按不高于担保业务季均在保余额的1%,给予业务补贴。单笔担保费率超过2%的不纳入补偿范围。单户担保机构年度业务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2.再担保机构

对再担保机构开展的单户不高于1000万元的再担保业务,按不高于再担保业务季均在保余额的3‰,给予业务补贴。单笔再担保费率超过1%的不纳入补偿范围。单户再担保机构年度业务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3.在常分支机构

对融资担保机构、再担保机构在常分支机构开展的单户不高于1000万元的担保业务、再担保业务,按季均余额超过5亿元以上的部分给予不高于1‰的补贴。融资担保机构在常分支机构单笔担保费率超过2%的、再担保机构在常分支机构单笔再担保费率超过1%的均不纳入补偿范围。单户担保机构、再担保机构在常分支机构年度业务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三)代偿补贴

对融资担保机构、再担保机构开展的单户不高于1000万元的担保业务、再担保业务,发生风险代偿的,按代偿金额给予不高于10%的代偿补贴。融资担保机构单笔担保费率超过2%的、再担保机构单笔再担保费率超过1%的均不纳入补偿范围。单户担保机构年度代偿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单户再担保机构年度代偿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上述业务补贴和代偿补贴中,单户多笔累计超过1000万的担保、再担保业务应予剔除,逾期的担保、再担保业务应自逾期之日起剔除。

三、申报材料

本次申报业务时间段为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采用书面申报和网上申报同时进行。

(一)书面申报需提供以下材料

1.常州市金融业发展(融资担保)专项资金申请表及承诺书(附件1)。

2.营业执照、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新设或增资奖励,需提供验资报告。

4.业务补贴需提供:担保业务明细表(附件2),保证合同(银行与担保机构签订)、收费发票记账联、借款借据扫描件(将每份担保业务的相关扫描件放入一个文件夹,并进行编号,文件夹编号要与担保明细表一一对应。扫描件仅报送电子文档)。

5.代偿补贴,需提供以下材料:

(1)担保代偿业务明细表(附件3);

(2)银行要求担保机构代偿的通知书、银行出具的担保机构已代偿证明;

(3)担保机构代付资金的银行凭证;

(4)代偿业务的借款合同、保证合同、担保合同、反担保合同、借款借据、还款凭证(如企业部分还款)等复印件;

(5)担保公司收取的代偿业务的担保费、客户保证金凭证复印件;

(6)担保调查、审核、跟踪的相关材料;

(7)代偿原因说明、追偿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6.专项审计报告。

(二)线上申报:申报单位登录“常州市创新创业服务平台http://www.czcycx.com/”,点击“政策服务”版块,选择对应申报项目进行申报,上传相关资料,上传资料应与书面申报资料一致,所有材料应扫描在一个PDF中上传。网上申报相关操作问题请咨询常州市创新创业服务平台,联系电话:88885680、85580373。

四、申报要求

1.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31日,逾期未报送申报材料,视同放弃处理。

2.各担保机构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凡提供虚假申报材料,一经核实,暂停享受该专项资金申报资格三年,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作出相应处理。

3.各担保机构在截止日前将上述材料报送至辖区金融部门、财政部门初审盖章后,汇总上报市金融局、市财政局。

市金融局联系人:汤荣强,电话:85686656。

市财政局联系人:张 磊,电话:85681851。

附件:1.常州市金融业发展(融资担保)专项资金申请表及承诺书

2. 年度担保业务明细表

3. 年度担保代偿业务明细表

4.网上申报操作流程



                                                                                              常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常州市财政局

                                                                                                                   2021年4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常州市金融业发展(融资担保)专项资金申请表及承诺书

项目申报单位

2020年新设或

增资额

申请新设或

增资奖励金额

万元

2020年1000万以下

业务季均余额

申请业务补偿金额

万元

2020年担保代偿

目前损失金额

申请代偿补贴金额

万元

累计申请财政资金

万元

项目申报单位承诺:

    1. 申报的所有材料均依据相关项目申报要求,据实提供。如有虚假,愿意承担相关责任。

    2. 专项资金获批后将按规定使用。如有违规,愿意承担相关责任。

项目申报责任人(签名)       联系电话:

单位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日  期:

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初审意见:

年  月  日

区财政局初审意见:

年  月  日


附件2

______年度担保业务明细表

申报单位:

时间

担保对象

合作银行

担保金额(万元)

担保费率

担保期限

扫描件编号

备注

3月末

**公司

***

**公司

***

小计

6月末

小计

9月末

小计

12月末

小计

担保季均余额(万元)

风险补偿资金申请(万元)

注:1.本表由担保公司填报;再担保业务参照本表填写。

2.“季均余额”为四个季度末小计金额的算术平均值。


附件3

______年度担保代偿业务明细表

申报单位:                                                                                                 单位:万元

序号

担保机构

担保代偿

企业名称

合作

银行

代偿

担保

合同号

担保金额

客户

保证

金金额

贷款

发放时间

合同

结束时间

代偿

时间

代偿金额

代偿利息

已追偿金额

目前损失金额

申请补贴金额

1

2

合 计


附件4

网上申报操作流程

1.首次登陆的企业用户,百度搜索“常州市创新创业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zcycx.com/),点击首页的“免费注册”先注册账号,然后点击“工作台”,输入“账号和密码”进入平台项目申报系统;

2.企业进入平台项目申报系统后,点击“项目申报”,进入项目申报页面,在“项目名称”列表选择要申报的项目;

3.企业点击“申报”进入后,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上传相关附件,确认申报材料填写完整后,点击“提交”,选择辖区主管部门后,上报申报信息;

4.区地方金融监管局(经开区科技金融局)、区财政部门、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财政部门依次进行项目审核;

5.对确定的拟支持项目进行公示;

6.公示结束后,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会同市财政局联合下达资金文件,并及时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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