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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新闻发布会
发布日期:2013-03-20   浏览次数:   字体:〖默认 超大

    20日上午,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召开了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新闻发布会。《征信业管理条例》自3月15日正式和公众见面以来,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市人行副行长赵晓春在发布会上介绍了《条例》的内容,并总结了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成效。2013年,市人行还将在推动地方征信机构发展、推进行业信用建设、深化中小企业及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强化信息主体权益保护、开展征信宣传教育等方面推进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成效显著

    截至目前,我市共有170多万自然人和8万多户企业的信用信息纳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金融机构开通企业、个人征信系统查询用户分别为606个、614个,月均查询量分别达11.4万、4.6万次。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的营业大厅提供个人信用报告查询服务,2012年查询人数已达2.9万人次,同比增长180%。

    “守信光荣”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

    2009年1月,我市在省内率先建立了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涉及13.3万户企业600多万条记录。截止2012年末,我市共有10760户中小企业获得贷款2877.23亿元,同比分别增加663户和589.25亿元。人民银行还和市工商局、中小企业局、环保局、人社局、质监局、公积金中心、税务等部门合作,不断完善企业的诚信记录,推进行业建设、优化征信系统。

    机构信用代码成为企业“经济身份证”

    机构信用代码是人行推出的,用于识别经济主体身份的代码标示,包含经济主体准入登记管理部门的类别、行业类别、行政区划代码、顺序号、校验码等信息,在全国范围内具有唯一性和兼容性。我市目前累计发行了115480张,覆盖所有与金融机构发生业务往来的各种类型的经济主体,并应用于金融账户实名、身份识别、信用报告查询、基本账户申领、反洗钱等多个领域。

    针对多位媒体对于个人征信系统的问题,人行调查统计科崔科长介绍到,“个人征信记录”就像市民的“经济身份证”,它包括了用户在各商业银行或者其他授信机构办理的贷款或信用卡账户的明细和汇总信息。对于记者关于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由“7年”改为“5年”的疑问,崔科长介绍到,我国个人信用不良记录的消除年限比发达国家要短,信用污点从欠款还清时开始起算,5年内可以“洗白”。对自己信用记录不了解的个人可以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到市人行营业大厅进行免费查询并打印征信报告。对于报告中错误、遗漏的信息,市民也可以行使异议权和申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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