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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试点教师资格5年一注册制度 全省唯一试点

发布日期:2014-09-13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教师资格不再一考定终身,9月1日我省开始实施《江苏省实施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细则(试行)》,常州市成为江苏省唯一试点城市,率先对在职教师实行5年一周期的定期注册,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工作将于10月10日至11月10日开展。
  民办校暂不在注册试点范围
  今年常州市教师定期注册试点范围包括: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举办的公办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在编在岗人员,在地方教研室、少年宫、电化教育等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并可评聘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的在编在岗人员,以及五年制高职中专门从事中专层次教学的在编在岗人员。其他人员和已退休教师不在注册范围。未来,民办学校的在岗老师也将纳入定期注册范围。据了解,常州市目前在岗在编的教师人数为3.9万多人。
  常州市在教师定期注册试点范围内的教师须在10月10日至11月10日申请定期注册,并由学校汇总上报,11月10日之后,将由县一级教育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由市教育局复审,最终上报至省教育厅终审,最终结果大约在今年12月公布。
  将分为注册合格、暂缓注册和注册不合格三种
  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对教师的评定将分为注册合格、暂缓注册和注册不合格三种,重点考察教师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工作业绩等三方面的表现。暂缓注册、注册不合格的教师不得评聘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注册不合格的教师,不得继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原所持证书不再受理重新注册,原证书不能再使用。
  无任何教师资格证书的直接注册不合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将注册不合格:(1)被市民举报并查实,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师德考核评价标准,影响恶劣的;(2)一个定期注册周期内连续两年以上(含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3)依法被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的;(4)无故逾期不申请定期注册的。
  根据教育局前期摸底调查,目前常州市在岗教师中不到2%的人没有教师资格证,大多在民办幼儿园,在公办学校里的极少。教育部门表示,将在较短时间内通过加大培训力度、增加教师编制、增加督查力度等方式促使所有专职教师都拿到教师资格证,进一步改善这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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