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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局:转作风 促攻坚 定点管理实行业务下沉

发布日期:2021-01-29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为进一步方便定点单位办事,最大限度地减少定点单位负责人来回跑、多跑路的问题,市医保中心以市级统筹改革为契机,按照《关于加强常州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管理的通知》(常医保服务〔2020〕101号)的要求,将定点医药机构管理涉及的相关工作下沉至各辖市区医保经办机构,自2021年1月起,定点医药机构准入、信息变更等业务均可在各辖市区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

此次医药机构准入工作在经办时限和流程设置上取得显著突破。一方面,医药机构的等待期由原本的“正式运营满1年”缩短为“正式运营3个月以上”,极大的缩短了医药机构的等待期。另一方面,零售药店申请医保定点工作由原有的集中受理转变为实时受理,全流程公开,从方便机构出发,真正做到了“放管服”改革要求的“随时办”。市医保中心加强梳理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流程,并据此绘制准入流程图,整理准入过程中的各类表单,重新编制《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签约服务手册》,并将新版准入申请表同步更新在医保局官网。

针对协议管理准入过程中注意事项、具体操作过程中的可能存在问题,市医保中心首先开展了专题培训,帮助各分中心工作人员了解准入流程,熟悉网上申报、金保系统操作,厘清常见问题,确保做到工作人员对准入工作的各项要求和标准规范统一。随后对分中心定点管理、变更工作进行现场指导,按照新版现场评估记录表条进行验收,条分缕析,确保各分中心做好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工作。

另外,市医保中心从2021年1月下旬起牵头各辖市区医保经办机构开展2021版医保服务协议续签工作,全方位推动业务下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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