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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驾驶人记分周期是如何确定的?

发布日期:2020-02-07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五条规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 

例如,2017年5月1日申领的机动车驾驶证,该驾驶人的记分周期为2017年5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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