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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人大常委会开展“3·15”主题活动

发布日期:2021-03-17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3月15日,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市人大常委会聚焦“3·15”开展学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调研“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等主题活动。
  上午,市人大常委会邀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律师团团长黄纪成律师,作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知识专题辅导。黄纪成围绕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适用法律、消费者权利、经营者义务、重要制度安排、新形势下消费维权的现状与特点,以及下一阶段消费维权工作等内容作了全面系统的讲解。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建国、蒋自平、戴士福,党组成员张屹、徐新民参加,秘书长高宏华主持。
  下午,市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常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戴士福、部分常委会委员和市人大代表参加调研,市政府和常州市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陪同调研。调研组一行先后调研了国民消费教育中心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工作、江南环球港消费维权服务站消费投诉处理机制、维景国际大酒店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等。
  随后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市场监管局关于常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近年来,常州市市场监管局和消保委围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从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监管效能、推进社会共治三方面入手,全力打造消费者最满意的城市,打响了常州消费维权的城市品牌。2017年,在全省消费环境指数排名中常州市位列第一;2019年,常州市在中消协发布的全国100个城市消费者满意度调查中再次夺魁,位列第一;去年,排名前十。调研组对此给予了充分肯定。
  就进一步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戴士福提出,要深刻认识“双循环”格局下消费维权工作的重要意义,认清新发展格局下消费对于扩大内需的战略支点作用,依法履职、创新作为,规范消费市场秩序,营造放心消费环境。要着力提升新消费场景下消费维权工作的质量水平,及时关注网络热点舆情,并跟进监督管理措施。要全力构建跨部门合作下联动消费维权的监管体系,着力推动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和社会参与的“大维权”机制,为常州市加快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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