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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 决定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6月28—29日召开

发布日期:2022-06-23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6月22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六次主任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白云萍主持会议,副主任韩九云、方国强、许峥、陈正春、戴士福和秘书长高宏华参加会议,党组成员徐新民列席会议。

会议决定6月28日至29日举行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建议议程为:传达学习省、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听取部分省人大代表履职情况的报告;审议《常州市水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草案)》;审议市政府关于常州市2021年决算草案的报告、关于常州市2021年度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草案的审计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2021年市级决算;审议市政府《关于设立“常州企业家日”的议案》,并作出相应决定;审议市政府关于推进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常州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全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人事任免案。

会议听取了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议题准备情况的汇报,讨论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计划审查专家人选名单和《常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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