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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牵头出台《常州市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

用好政府投资基金这一“利器”
发布日期:2017-01-24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1月20日,由市财政局牵头出台的《常州市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正式印发,《办法》对政府投资基金的设立、投资范围和风险控制等进行规范,明确设立政府投资基金资金来源、投资的方向和领域、政府投资基金不能从事的业务等问题。

一是由市财政局根据政府授权履行政府基金出资人职责。整合各类政府专项资金、政府基金投资收益及其他政府性资金等,并采取“母—子基金”投资方式运作,子基金分直投子基金和市场化子基金。基金首期由市财政出资10亿元,后期通过争取中央和省级相关资金、整合现有专项资金和基金,力争至2020年母基金规模达到100亿元,基金总规模达到1000亿元。

二是设立政府投资基金主要是引导社会资本投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支持相关产业和领域发展。主要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支持创新创业。增加创业投资资本的供给,鼓励创业投资企业投资处于种子期、起步期等创业早期的企业。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扶持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发展,改善企业服务环境和融资环境,激发企业创业创新活力,增强经济持续发展内生动力。

——支持产业转型升级和发展。以常州的十大产业链为重点,扶持重大关键技术产业化,引导产业资本增加投入,实现产业转型升级和重大发展,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资源优化配置。

——支持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加快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

——支持文化(旅游)产业迈上新台阶。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文化事业建设,支持文化(旅游)产业和文化事业的发展,提升常州文化产业影响力。

——支持现代农业提档升级。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本参与“三农”建设,扶持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等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支持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发展和提档升级,推进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

三是引入“负面清单”管理,明确投资“禁区”。在明确政府投资基金投资方向和领域的同时,管理办法也给出了投资的“负面清单”,共有七大业务领域“禁止入内”。不得投资二级市场股票、期货、房地产、证券投资基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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