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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人大开展立法调研 做好垃圾分类 建设美丽常州

发布日期:2023-10-23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今年8月,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对《常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行了第一次审议。为进一步做好《条例》修改工作,10月20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白云萍带队开展立法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韩九云参加调研。
  座谈会上,调研组分别听取了天宁区对垃圾分类管理工作情况的汇报,天宁区有关部门和镇(街道)、社区、立法联系点、物业服务企业、人大代表、基层群众等对《条例》(草案修改一稿)的意见建议。
  白云萍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垃圾分类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认识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立法工作的重要意义。要聚焦问题,切实提高立法质量,坚持深入调研、开门立法,始终朝着“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目标要求进行顶层制度设计,更好地解决常州市垃圾分类管理中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要明确责任,确保法规落实,相关单位和部门要切实履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主体责任,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把法规制定好、贯彻好、实施好,为提升常州市社会治理水平、推进美丽常州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座谈会前,调研组视察了新北区太阳花园小区、光大常高新环保能源(常州)有限公司、天宁区可回收物分拣中心、天宁区青龙垃圾转运站,调研了住宅小区垃圾分类、垃圾焚烧处置、厨余垃圾处置终端建设、可回收物分类处理以及垃圾转运站运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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