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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质量强市奖补资金下达

发布日期:2023-07-03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为发挥质量强市奖补资金的示范和激励效应,进一步推进质量强市建设,近日,市市场监管局会同市财政局下达了2023年常州市质量强市市级奖补资金1070万元。
  其中,对获得省长质量奖及提名奖、市长质量奖及提名奖、“江苏精品”认证等荣誉的46家单位,给予质量管理奖励共710万元;对主导标准制定、新承担标准化专业技术组织秘书处、标准化试点评估优秀、获评企业标准“领跑者”以及获得标准创新贡献奖的75家单位,给予标准化奖励共360万元。
  以更大奖补力度促创牌提质。目前,常州市对首次获评“中国质量奖”的企业,予以最高500万元的奖励;对首次获得省长质量奖及提名奖的组织,分别按100万元、50万元进行奖励;首次获得市长质量奖及提名奖的组织,分别按50万元、10万元奖励。主导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分别按不高于100万元、50万元奖励。
  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将适时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绩效评价,督促获得奖励的单位切实加强专项资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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