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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监局:召开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推进会

发布日期:2017-01-20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为进一步提升食品药品监管法治水平,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助推食品药品依法行政、提高监管法制工作水平的重要作用,1月16日,常州食药监局召开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推进会,聘请江苏源博律师事务所、江苏瑞江律师事务所、江苏乐天律师事务所三家律所担任法律顾问单位。市食药监局各处室负责人参会,副局长沈晓洁为受聘法律顾问单位颁发聘书。

常州市食药监局高度重视法律顾问工作,专门制定出台了《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办法的实施将成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完善行政管理方式的重要途径,对于进一步提升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依法决策和依法管理水平,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法律风险,增强机关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沈晓洁副局长强调,政府法律顾问是食品药品监管法治工作的重要力量。各处室要高度重视并积极支持法律顾问工作,加强协调配合,密切工作衔接,确保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落到实处。一要加强学习交流,进一步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二要加强协同配合,完善工作机制,增加工作的粘合度;三要加强沟通理解,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把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作为推进依法行政、落实“七五”普法规划的重要举措,为推进科学监管和提升法治能力奠定基础,为实现全面建设法治政府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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