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志军在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上作检察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 2020-05-14      来源:常州日报        字号:〖

  5月13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葛志军在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上作检察工作报告时指出,2019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进、落实、提升”的检察工作主题,主动投身常州建设新实践,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深入推动法律监督新发展,着力提升社会治理新成效。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3534人,提起公诉8111人,不批准逮捕845人,不起诉418人;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监督职能,共办结监督案件2765件,同比上升17.8%。
  立足服务大局,促进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高质量。依法严惩“法轮功”“全能神”等邪教组织犯罪,办理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类案件17件22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前介入引导侦查58件次;批准逮捕57件132人,提起公诉40件251人,改变定性17件;移送涉黑涉恶犯罪线索85条,涉及“保护伞”“关系网”线索46人;发现徇私枉法线索并立案查处2件3人。起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金融诈骗犯罪62件173人,突出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起诉46件146人。起诉污染环境、滥捕滥捞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79件172人,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97件次,提起民事公益诉讼11件,追偿修复生态、治理环境费用2000余万元。为168名生活陷入困境的被害人或近亲属发放救助金111.8万元;起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21人,办理涉及讨薪案件122件,为122名劳动者追回薪酬500万元。与市工商联共同出台《加强协作配合依法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起诉假冒注册商标、侵犯商业秘密、金融诈骗等涉企犯罪93件165人。加强对涉非公经济案件的法律监督,坚持“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对涉非公经济案件犯罪嫌疑人不批准逮捕14人,不起诉3人。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社会管理乱象发出检察建议117份,督促专项治理,2份检察建议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十大优秀检察建议”。
  立足司法为民,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起诉涉枪涉爆、危险驾驶、重大责任事故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1195件1226人;起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死、强奸、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148件182人,起诉诈骗、盗窃、抢夺等多发性侵财犯罪1976件2563人。参与“黄赌毒”专项整治,批准逮捕822人,起诉1246人,监督立案9件,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常州地区涉案数量最大的贩卖、运输毒品案。深入开展严惩食品药品领域犯罪专项行动,起诉涉及食品、药品、保健品安全犯罪70件98人。升级优化12309检察服务中心综合服务平台,做好“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邀请代表委员等参与评析疑难复杂信访案件97件、接待信访群众45次、公开审查和检察宣告77件、化解息诉21件。认真排查检察环节重点信访案件,两级院领导包案下访,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完善“五位一体”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机制,从严办理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93件460人;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69人,不批准逮捕86人,提起公诉154人,相对不起诉50人,附条件不起诉71人。持续开展“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失依儿童”司法救助24人次。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民事行政诉讼开展监督292次。联合市教育局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校园法治建设建立十项协作制度的意见》,两级院检察长均受聘担任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168场,受教育30余万人次。联合常州电视台精心打造集新媒体制作、检察文化展示、检务公开、新闻发布等多功能于一体的“常州检察文化传媒舫”,精选制作专题法治节目277期。
  立足“四大检察”,推进法律监督重塑转型再发展。依法办理非法倾倒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案、公安部督办的“4·18特大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7·17奔驰轿车撞人案”“兰博基尼撞人案”等一批重大、有影响案件。强化侦查活动监督,提前介入引导侦查248件次,立案监督157件,纠正违法261件次。做深刑事审判活动监督,提出抗诉26件,法院采纳17件,同比上升70%。推进监狱巡回检察改革,及时发现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并提出纠正意见248人次。联合市司法局开展2次社区矫正工作专项检察,监督收监执行1人。依法监督特赦58人,排除不符合特赦条件14人。加强与监委的衔接配合,起诉职务犯罪29件33人,其中处级干部5人。办理民事、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执行活动监督案件784件,同比上升36.8%。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开展集中打击虚假诉讼专项活动的工作意见》,排摸虚假诉讼线索656件,办理181件,发出各类检察建议98件,提出抗诉21件,移送犯罪线索5件。积极争取支持,市委出台了《关于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意见》。围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四个领域协同推进,立案公益诉讼案件211件,运用诉前程序发出检察建议160件,被采纳134件,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16件。与市委政法委会签了《关于建立网格化社会治理与检察公益诉讼信息共享机制的实施意见》,全市网格员兼任公益损害观察员,收集各类公益损害线索2000余条。开展“守护一江三湖”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办理的袁迪辉等21人非法买卖穿山甲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获评“全国公益诉讼典型案例”。稳妥、积极将公益诉讼职能向文物保护、公共安全等领域延伸,发出检察建议67件。推进“捕诉一体”实践运作,用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年适用5338人,占同期审结人数的62.7%;提高量刑建议精准度,量刑建议被法院采纳率达94.3%。
  立足“四个过硬”,展现检察队伍建设新形象。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紧扣“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实现主题教育与检察履职双促进双提升,2名干警被命名为第二届市级机关“道德之星”。顺利完成全市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组织全市员额检察官建设情况“回头看”,出台《关于加强员额检察官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升专业化水平,共有16件案件被最高检、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公告案例和精品案件。深入开展“一学习两整治”专项行动,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队伍建设专题学习教育。出台《市检察院党组与驻院纪检监察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工作协调办法》,组织开展重大事项执行、涉案款物管理等专项检务督察90余次。两级检察院向同级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工作7次,邀请代表委员视察、观摩庭审、参加检察开放日等活动217次。公开重大案件信息1139条,生效法律文书5405份,程序性信息10324条。
  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全市检察机关坚持防疫和履职“两手抓两手硬”,共提前介入涉疫情刑事案件29件47人,对涉企案件“少捕慎诉”,出台《关于支持企业家创新创业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联合相关部门会签《关于建立野生动物全流程保护的实施意见》,2件案件获评全国检察机关涉疫典型案例。
  葛志军表示,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和省检察院工作部署,紧贴“重大项目强化攻坚年”活动,突出“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以服务大局为己任,以司法为民为根本,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队伍建设为支撑,推进检察监督体系和监督能力现代化,努力为“中国之治”常州实践、“五大明星城”建设提供司法供给和法治保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联系我们 | 网站导航 | 访问统计 | 网站纠错
主办: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常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版权所有:常州市人民政府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02 苏ICP备05003616号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