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常州市召开《江苏省红色资源保护利用条例》贯彻落实座谈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红色资源保护利用的重要论述,对贯彻实施《江苏省红色资源保护利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作出部署。
常州市红色资源丰富、分布广泛,目前已认定不可移动革命文物资源125处,拥有馆藏革命文物11436件,其中38处不可移动文物和138件馆藏文物列入江苏省革命文物名录。
会议指出,红色资源保护利用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加快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注重统筹,协同推进。要做好调查、摸清家底,建立全市红色资源名录数据库。要加强管理、责任到人,严格对照《条例》要求,落实分类保护措施。要创新利用、打造品牌,不断提升常州市红色资源的辨识度、显示度和认同度,强化教育和共建共享,打响常州红色文化品牌。要完善机制,强化经费保障、人才培训,确保红色资源保护利用工作可持续发展。各地各部门要加大对《条例》的宣传阐释力度,让保护红色资源、赓续红色血脉成为社会共识和时代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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