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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常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从规模扩张转向高质量发展

发布日期:2020-08-25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是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改善城乡老年居民生活、调节城乡收入分配、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巩固党的基层执政基础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常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起步于2010年,历经10年的成长与发展,常州市建立起了公平可持续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障体系,逐步完善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全市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逐年稳步增长,基础养老金待遇水平位居全省前列。数据显示,截至今年6月,常州市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总人数已达48.08万人,半年累计发放金额9.7亿元,月人均养老待遇335.92元,各地区待遇发放完成率均为100%。这些数据充分体现出了国家、政府对于努力改善民生、不断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障水平方面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要深入把握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努力实现社会保障高质量发展。在此背景下,常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开始从参保缴费的规模扩张转向高质量发展,出台三大措施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长效高质量发展夯实基础:

一是合理确定常州市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并允许各地根据实际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从2020年1月份起,常州市本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调整为300元,武进区同步调整相关待遇。溧阳市、金坛区结合本地实际进行调整,分别将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到220元、280元。

二是建立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常州市根据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物价变动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其他社会保障标准调整情况等相关因素,建立城乡居民基础养老保险调整机制。从2020年1月份起,全市基础养老金再次增加30元,实现“十连增”,平均增幅超过11%。

三是对65岁及以上城乡老年居民予适当倾斜。为了落实市委市政府对民生幸福工程的要求,从2020年1月起常州市对65岁及以上城乡老年居民发放老龄补贴。首次调整的老龄补贴惠及全市33.59万人,其中年满65周岁不足75周岁的老龄补贴享受人员为21.03万人,占比62.61%;年满75周岁以上的老龄补贴享受人员为12.56万人,占比37.39%。

下一步,常州市将继续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完善,促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从过去注重外延式扩张的数量型增长模式转向注重内在机制的质量型增长模式,努力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运行质量和效益,促进制度的公平和可持续发展,不断满足广大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对于享有更高水平、更高质量、更加可靠的养老保障的美好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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