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批)
发布日期: 2023-04-27   字号:〖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二十批  2023年4月20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备注

1

Z020001

举报人称,武进区嘉泽镇成章前科庄下渚荡(珠湾塘),位于钱资湖大道南面、G233东面,以前生态好,是蓄水池。现在河被筑坝筑路隔成一段一段,成了私家园林,水被污染。靠北面建了个水悦生态养殖中心,靠西有一家企业叫常州市中道园林有限公司,从马路上经过时看到在陆陆续续填河造路(用的是拉过来的垃圾)、造房子。怀疑他们造房子没有手续,破坏环境。


金坛区

水、生态

2023年4月20日,尧塘街道组织现场走访察看并通过无人机巡查,未发现拖运垃圾进行填河造路的现象,发现常州珠塘湾家庭农场有翻建房屋情况,翻建房屋长26.5米,宽9.5米,总面积251.75平方米,已基本建成。

经核查,常州珠塘湾家庭农场翻建房屋始建于八十年代,当初作为河塘养殖设施用房使用,无相关审批手续,此次翻建未改变房屋用途。珠塘湾内水体确实呈一段一段的现状,早期为了便于对河塘、滩地进行有效规整和管理,承租人进行了部分筑坝、修路,2020年以来未发现有筑坝、修路行为。

2023年4月21日,尧塘街道委托特斯特(江苏)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珠塘湾水质进行采样监测,结果表明水质符合地表水三类水标准。

部分属实

常州珠塘湾家庭农场已对翻建房屋周边残留建筑垃圾规范清理处置。


2

Z020002

举报人称,位于青龙街道云青路2-6商铺热火烧烤海鲜排档,每晚经营,清洗龙虾污水直接倒在公共停车场路面;用桌椅、垃圾桶等占用公共停车位;油烟机长期不清洗,油烟直冲楼上住户。

天宁区

油烟、水、其他

1.信访反映的“热火海鲜烧烤排档”,工商核准名称为天宁区青龙卷毛羊热火餐饮店,位于天宁区青龙街道水晶城2-6号,于2022年10月24日开办,主要从事餐饮服务,食品销售。

2.现场检查时,天宁区青龙卷毛羊热火餐饮店存在部分桌椅店外堆放现象,现场未发现公共停车场内有清洗龙虾污水倾倒现象。但根据周边走访,不排除前期有用桌椅占用公共停车位及倾倒清洗水等情况。

3.经调阅相关台账记录,天宁区青龙卷毛羊热火餐饮店定期委托专业清洗单位对油烟净化装置进行清洗,2023年3月2日该店已对油烟净化装置进行清洗。4月21日,青龙街道委托有资质单位对天宁区青龙卷毛羊热火餐饮店油烟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未见异常。

部分

属实

1.天宁区青龙卷毛羊热火餐饮店定期按规范清洗油烟净化器并按要求守法、文明经营。

2.青龙街道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加强属地政府网格化监管,发现问题按照《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要求依法处理。


3

*Z020003

举报人称,武进区前黄镇蒋排村疏渎浜黑臭河道整治,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造成驳岸、污水管道断裂;污水直排河道。去年中央环保督察,将河水抽走换新水,之后又直排粪便污水,至今没有彻底整改。今年省级督察,地方将河浜筑坝断流,以免污染河水进入太隔运河而造成河面漂浮污物。

武进区

1.关于“武进区前黄镇蒋排村疏渎浜黑臭河道整治,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造成驳岸、污水管道断裂;污水直排河道”问题。

前黄镇于2017年至2018年对疏渎浜实施河道整治工程,工程包括河道清淤、新建生态木桩护岸、周边企业雨污分流改造以及村庄生活污水接管等,污水接入园区二号路市政污水管网。整治工程于2017年9月开工,2018年6月竣工,2018年8月竣工验收。查阅《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经由建设单位(常州市武进区前黄镇人民政府)、监验单位(南京中锦欣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和施工单位(常州市南安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三方签字,验收意见表明工程符合甲方要求,同意竣工验收,质量合格。

2021年,前黄镇在日常巡查中发现,疏渎浜部分岸坡因雨水冲刷发生移位,造成部分污水管道错位渗漏,已对破损管道进行修复。

2023年4月23日,前黄镇对疏渎浜进行现场检查,检查时未发现有驳岸、污水管道断裂及污水直排情况。

2.关于“去年中央环保督察,将河水抽走换新水,之后又直排粪便污水,至今没有彻底整改”问题。

因疏渎浜为断头浜,为促进水体流动,2022年武进区前黄镇人民政府在疏渎浜和太滆运河交汇处增设一台压力泵,不定期抽取太滆运河河水进入疏渎浜。

经查,疏渎浜沿线工业企业及2个自然村均已实施雨污分流,生活污水均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目前疏渎浜沿线共6个排放口,均为雨水排口,其中2个为企业雨水排口,4个为田间雨水排口。

2023年4月23日现场检查时发现,各排口均未发现有粪便污水排入河道,仅疏渎浜西侧企业雨水排口有水排出,经查,常州市国泰铸造有限公司雨水井中有积存水经雨水管道进入疏渎浜,已对该雨水井中积存水进行采样。

3.关于“今年省级督察,地方将河浜筑坝断流,以免污染河水进入太隔运河而造成河面漂浮污物”问题。

因疏渎浜为断头浜,加上两侧地势较高,2022年3月,前黄镇在疏渎浜和太滆运河交汇处设置了一道滚水坝,目的是抬高水位,增加水体容量。2023年4月23日现场检查时,疏渎浜河水滞流,感观较好,河面无漂浮物。

部分属实

1.根据常州市国泰铸造有限公司雨水井积存水监测结果作进一步处理。

2.前黄镇督促常州市国泰铸造有限公司对厂区雨污分流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及整改。


4

Z020004

举报人反映,江苏东展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和及其子公司江苏后肖金霸新材料有限公司在生产氟碳铝单板存在一些环保问题:1、废水偷排。按环评验收的正常工艺要求,生产废水为零排放,企业废水主要是预处理中洗铝板产生的废水,经预处理后的达标废水再经过薄膜蒸发器进行蒸发排放。但薄膜蒸发器有锈斑等表状,有长时期未使用的疑痕。企业将废水或者经处理未达标的废水倒入第三个废气排放装置的水池中,直接高温蒸发外排,污染空气。同时是将废水先装入两个300L白色塑料桶中,然后等待每当大雨天气时直接向地面排放。预估偷排废水量两三千吨。2、生产氟碳漆危险化学品。企业私自搭建二个约60平方的调色车间,购入每桶约有300KG的大桶氟碳树脂,然后加入填充料、二甲苯或代号﹣6、-7、-8的稀料以及颜料混入搅拌器进行搅拌生产,但企业无氟碳漆生产许可证。3、废气无组织排放,车间内经常污烟弥漫。4、企业全部使用液态氟碳漆涂料,未按环评要求使用过固态粉末氟碳漆涂料,且液态氟碳漆使用量严重超环评的批复使用量。

金坛区

水、大气、其他

1.关于“废水偷排”问题调查核实情况

江苏后肖金霸新材料有限公司产生的水洗废水、喷漆水帘水等收集后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污水处理工艺为:隔油﹣沉淀一水解酸化一生化一沉淀一反渗透,反渗透产生的清水回用于生产(表面水处理及喷漆水补用水),产生的浓水进入蒸发器蒸馏(蒸发器有锈斑、蛛网,核查未发现蒸发结晶物产生、贮存、处置痕迹),蒸发器于2023年4月7日安装了用电计量装置,目前电表显示34度。废气处理设施喷淋液使用自来水添加。

2023年4月18日、19日,金坛生态环境局对江苏特朗美铝单板有限公司厂区内所有雨水井、污水井、雨水口、接管口进行了排查,未发现雨水口有水外排的现象,未发现厂区存有300L白色塑料桶,未发现将生产废水回用于废气处理设施喷淋液(举报人所指第三个废气排放装置的水池)的现象。对雨水井积存废水采样监测,化学需氧量最高浓度4.37×103mg/L,氟化物最高浓度13.9mg/L,有废水偷排嫌疑。金坛生态环境局已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江苏特朗美铝单板有限公司进行水平衡、废平衡核查。

2.关于“生产氟碳漆危险化学品”问题调查核实情况

经核查江苏后肖金霸新材料有限公司喷漆生产线,在生产线南侧建有调漆房和涂料库房,调漆房内建有搅拌机3个、打样喷台1个,并配套建有二级活性炭吸收治理设施。环评要求调配水性漆,实际是调配油性漆,调漆过程中加入稀释剂x6、x7、x8和各类颜料,搅拌后喷涂。现场检查未发现具备生产氟碳漆的设备及工艺,调漆房和涂料库房内未发现有氟碳树脂存放。

3.关于“废气无组织排放,车间内经常污烟弥漫”问题调查核实情况近期对江苏后肖金霸新材料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该单位喷涂线均处于停产状态,未发现车间内烟雾弥漫的现象。

4.关于“使用液态氟碳漆涂料”问题调查核实情况液态氟碳漆涂料应为江苏后肖金霸新材料有限公司喷漆工段使用的氟碳涂料,核查喷漆工段的氟碳面漆、氟碳底漆msds报告,显示均为油性氟碳漆,未按环评要求使用水性氟碳漆。

部分属实

1.金坛生态环境局委托专业机构对江苏特朗美铝单板有限公司进行水平衡、废平衡核查,于2023年5月底前完成。

2.薛埠镇、金坛生态环境局要求江苏特朗美铝单板有限公司对涉及生产废水的工段及进、出污水处理站的管道安装计量装置,于2023年4月底前完成。


5

Z020005

举报人称,北港街道雅乐花园24栋楼下有一个大型的临时建筑垃圾房,属于违章搭建,扬尘大。

钟楼区

扬尘、其他

该临时建筑垃圾房位于雅乐花园24幢西南侧,由开发商常州雅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20年2月建设,用于临时集中堆放本小区一、二期居民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依据《常州市违法建设分类处置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该临时建筑垃圾房为小区居民公共配套设施,无需办理相关手续。

该临时建筑垃圾房占地面积约75平方米,材质为砖混、彩钢瓦结构,四周为密闭式,房顶安装有防尘喷淋系统。

部分属实

常州雅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对该临时建筑垃圾房进行移址,新址拟建在小区西北角,目前已进入施工设计阶段。计划在2023年5月底前完成建设,届时将对目前临时建筑垃圾房进行拆除。


6

Z020006

举报人称,上黄镇腾业新材料有限公司违法超量处置污染土,部分入厂污染土去向不明,当地环保部门对此违法行为视而不见。

溧阳市

土壤

2023年4月21日,溧阳生态环境局会同上黄镇对江苏腾业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业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该单位停产,但有运载污染土壤的车辆入厂卸土,部分污染土壤临时堆放在粉碎车间外的雨棚内,厂南侧建有污染土暂存库房,库内暂存污染土约4万吨。

1.经上黄镇委托的第三方专业机构核查,腾业公司已投产项目环评及验收材料中核定“年处置各类污泥和污染土壤总量为21.5115万吨,其中污染土壤年处置量为3万吨”,2020年、2021年该单位实际处置的污染土壤数量未超过核定量,2022年协同处置的污染土壤数量明显增加(实际处置量59035吨),而一般污泥处置量明显减少,主要是由于市场供需变化引起原辅料用量的调整。通过对腾业公司运行期间在线监测和自行监测数据的核查,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及其他污染物排放浓度(速率)均符合环评批复及验收要求,污染土壤处置量增加未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

2.经查,该单位自2020年接收污染土壤至今,累计接收污染土壤174842吨,已处置129396吨,目前仓库内暂存有45446吨,台账中暂存数量和仓库内暂存数量基本一致。经第三方专业机构核查,腾业公司主要原辅料(污泥、污染土壤等)消耗总量与当年实际产量折算为标砖重量相当,原辅料使用总量处于合理范围。

同时经核实,此前溧阳生态环境局未收到“腾业公司超量处理污染土及污染土去向不明”相关信访投诉。

部分属实

1.溧阳生态环境局会同上黄镇责令腾业公司严格按照环评批复要求规范接收、贮存、利用各类固体废物。

2.上黄镇督促腾业公司全面梳理项目建设、污染物排放情况,对存在问题予以整改。

3.溧阳生态环境局会同上黄镇强化腾业公司环境监管力度,如发现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7

Z020008

举报人称,江苏绿和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青龙事业部位于天宁区青洋北路221号北,实际为垃圾场,噪音扬尘扰民,生产时震动大,夜间尤为严重,对该单位环评手续合理性存疑。

天宁区

噪音、扬尘、其他

1.信访反映的“江苏绿和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青龙事业部”,实为常州市绿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地点为常州市天宁区青洋北路228号,主要从事常州市天宁区建筑垃圾破碎、筛分等无害化处置,日常生产中噪音主要来源为破碎、筛分及铲车作业工段,扬尘主要来源为破碎、筛分及物料堆放。该单位“建筑垃圾无害化处置项目”2020年10月通过天宁生态环境局审批同意建设,目前尚未完成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

2.天宁生态环境局会同天宁经济开发区对开展突击检查。检查时,该单位正在生产作业,现场委托监测单位对厂界噪音和厂界颗粒物进行采样监测,噪音和颗粒物指标监测结果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建筑垃圾物料堆场覆盖不完全,扬尘覆盖网破损、进出施工车辆驾驶员卸料操作不规范、日常保洁洒水不到位等情况。

部分属实

1.天宁生态环境局对常州市绿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存在的建设项目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2.责令常州市绿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立即对场地物料堆场扩大覆盖面,加强作业车辆驾驶员卸料操作规范培训,强化日常保洁洒水并编制厂区降尘防噪整治提升方案,6月底前根据整治提升方案要求完成整改。

3.天宁经济开发区对常州市绿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进行约谈,督促企业加强日常生产管理,落实主体责任。

4.天宁经济开发区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加强属地政府网格化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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