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常州市农业委员会组织有关专家对常州市渔政监督支队承担的2015年中央财政“濒危物种增殖放流”及“淡水经济物种增殖放流”项目(苏财农[2015]115号)进行了验收。专家组听取了项目实施情况汇报,审阅了相关资料,经质询讨论,一致同意该项目通过验收。
项目实施期间,常州市渔政监督支队在长江常州段放流了胭脂鱼12.65万尾、规格4.9cm,鲢鱼1395万尾、规格4.1cm,鳙鱼1129万尾、规格4.2cm;在天目湖放流了鲢鱼41万尾、规格4.6cm,鳙鱼172万尾、规格4.4cm。超额完成了项目下达的任务,取得了较好的生态和社会效应。项目资金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资金使用符合项目管理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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