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职工住院分娩、因生育引起的流产、引产和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如何享受?
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在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住院分娩、因生育而引起的流产、引产和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用,符合生育保险规定的,由生育保险基金全额支付。
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分娩的医疗费用,符合生育保险规定的,4200元以下部分,由生育保险基金全额支付;4200元以上部分, 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90%。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在三级医疗机构因生育而引起的流产、引产和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用,符合生育保险规定的,由生育保险基金全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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