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vi >> 区县信息 >> 正文

溧阳市:“三个完善”切实做好困难群体民生保障

发布日期:2022-12-21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今年以来,为切实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溧阳市积极发挥财政部门职能作用,主动作为,在民生保障机制上,通过“三个完善”,不断增强困难群体的信服感、获得感。

一、完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机制

积极做好资金保障工作。溧阳市财政局认真测算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资金需求,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安排城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市级配套资金预算,及时下达和拨付上级低保资金。

提高低保标准。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月均补助水平连续每年提高,2022年由每人每月94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000元。截至目前共发放低保金3029万元,受益群众达2797人。

二、完善城乡医疗救助机制

据统计,2022年溧阳市已安排预算资金2100万元用于支持低保家庭成员、五保户、本市户籍的城乡低收入家庭重病患者等困难群体,有效缓解了困难群体“看病难”问题。

三、完善社会福利事业发展机制

积极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关爱行动。2022年共保障困境儿童850名,发放困境儿童保障金446.5万元,走访慰问帮扶24.3万元,开展明天计划为困境儿童免费体检花费4万元,积极推进儿童关爱之家建设,全市共建有市未成年人保护之家(小树之家)和5家镇村儿童关爱保护之家,并购买社会组织关爱服务,为全市困境儿童、留守儿童提供关爱服务。同时积极提高困境儿童生活水平,2022年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发放标准提高至散居孤儿2194元/月,监护缺失和监护人无力监护儿童2194元/月,重病重残儿童1097元/月。规范救助管理,先后提供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93人次,护送流浪人员1人次返乡。

落实各项残疾人保障政策。2022年全市共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9390人,资金8472.95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累计发放7915人,资金1030.11万元,确保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应补尽补,进一步改善了残疾人的基本生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打印此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