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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工资集体协商“春季要约行动”正式启动

发布日期:2015-03-22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3月20日,全市工资集体协商“春季要约行动”启动仪式在常州依丽雅斯纺织品有限公司举行,市总工会、人社局、经信委、工商联等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及相关部室负责人,各级开发区(工业园区)、街道(乡镇)工会主席,部分行业、企业工会主席等近150人参加启动仪式。
  据了解,工资集体协商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维护劳动者权益、协调劳动关系的重要手段,是发展企业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内容。自2009年起,常州市将工资集体协商与厂务公开、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等三项工作统筹规划、集中推行,由市总工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等单位联合成立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坚持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讨论工资集体协商等重点工作。截止2014年12月,常州市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企业建制率为87%,比2010年提高了3.2%,覆盖职工占全市职工总数的86%。重点推进世界500强在常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基本实现建制全覆盖,建制率比2010年提高了20%。通过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推行,促进职工共享企业的发展成果,提高了劳动积极性,促进了企业和谐健康发展。随着全市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持续推进,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形成企业和职工利益共享机制,实现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同步提高。职工流动率控制在10%,职工满意率达90%以上,全市劳动关系整体和谐稳定。
  中天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工会副主席沈志刚说,他们公司就充分体会到工资集体协商的益处:2011年,公司缺乏劳动力,好不容易新招职工1000多名,却同时流失职工近千名,为解决职工队伍不稳定的问题,公司工会积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近年来,职工年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不低于15%,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基数从原先的300元增加到400元,并新建职工宿舍大楼,改造高温期间车间职工作业通风降温设备等等,目前,每年职工流失率较以前降低50%左右。
  今年,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完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健全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常州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扩面增效集中行动”。主要目标是促进企业建立健全工资分配决定机制、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逐步实现“协商制度化、程序规范化、要约常态化、内容精细化、考核标准化”。促进全市各类企业普遍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职工50人以上建会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动态保持在95%以上;职工50人以下企业通过行业、区域工资集体协商合同实现广覆盖;企业工资集体合同(含区域、行业)报人社部门审查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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