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站是成品油零售经营的具体形式,根据商务部门相关规定,企业须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证书》后方可从事成品油零售经营活动。一座加油站从规划选址、取得土地,到申请建设、建成后申领许可证,需要经过商务、规划、国土、建设、消防、安监、环保、质监、气象、交通、工商等多个部门的参与和审核。
一、选址
应当为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与业务需要相适应,厂房建筑面积不少于600平方米,其他印刷品印刷有适应业务需要的固定生产经营场所,厂房建筑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且不在有居住用途的场所内。
二、登记
(经营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业务的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150万元人民币,经营其他印刷品印刷业务的企业、单位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个人不得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根据所在区域及注册资金,钟楼、天宁的企业,如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到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窗口办理(联系电话:86905271),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下到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
三、刻章
凭备案编码(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时获取),到市区已取得公章刻制特种行业许可证的企业申请办理公章刻字
四、筹建
①组织机构、财务制度、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和人员的招聘应当符合《印刷业经营者资格条件暂行规定》的要求;
②拟经营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业务的企业,还要有必要的包装装潢印刷设备,具备2台以上最近十年生产的且未列入《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的胶印、凹印、柔印、丝印等及后序加工设备。
五、办理手续
①持相关资料到市政务服务中心文广新局窗口申办《印刷经营许可证》(咨询电话:86900337);
②到属地税务部门办理初次纳税申报手续及领用发票。
拟选经营场所应合理布局,符合当地常住人口数量、地域、交通状况和实际需要的要求,符合方便群众购药的原则,需有合法有效的《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产权证)和租赁合同或意向协议(房屋性质应为“非住宅”)。
维修车辆停车场和生产厂房要与其申请经营的业务相适应。停车场和生产厂房面积要符合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自有房屋需有合法有效的《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租用的场地应当有书面的租赁合同,且租赁期限不得少于1年。禁止使用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内的场地、房屋作为机动车维修作业场所;
到相应企业注册登记部门申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道路普通运输相关事项),根据所在区域及注册资金,钟楼、天宁的企业,如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到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窗口办理(联系电话:85588298),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下到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
经营场所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①申请者拥有产权的营业用房,或者申请者租用的、租期不少于1年的营业用房;
②营业用房应当满足申请者业务经营的需要。
营业设施应当至少包括下列设施、设备:
①2部以上的直线固定电话;
②传真机、复印机;
③具备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及其他旅游经营者联网条件的计算机。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应当符合《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八条的相关要求;
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十条要求,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应当采用企业的组织形式。根据所在区域及注册资金,钟楼、天宁的企业,如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到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窗口办理(联系电话:85588298),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下到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