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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关于全市企业上市推进工作情况的意见
发布日期: 2015-06-02   来源:人大网 浏览次数: 字体: [ ] 视力保护色:

       2012年4月28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副秘书长、市金融办主任殷仲达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全市企业上市推进工作的报告。
       常委会审议认为,近年来,全市上下对上市工作高度重视,各级政府加强了政策引导,采取了强有力的推进措施,上市的大环境明显优化,上市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常委会审议指出,今年以来,经济形势日益严峻,IPO融资能力下降,全球资本市场总体低迷,国内上市审核发行速度放缓,同时还面临着自身规范程度不够、企业经营业绩下滑、土地、人才等要素制约日益明显等不利因素的影响,我市企业上市和发展面临的困难、矛盾和挑战进一步增大。
       市政府已经确定了到“十二五”末,全市上市企业总数达到80家的总目标。目标非常明确,任务非常艰巨,全市上下要围绕目标,明确责任,强化举措,加大工作推进力度,促进我市企业上市工作再上新台阶。
       为此常委会审议建议:
       一、加大土地资源的盘活力度。重视上市企业及拟上市企业加快发展中的土地制约问题。调查摸清各地区已批土地资源的使用情况和闲置状况,采取措施,完善政策,建立对基层盘活存量土地资源的激励政策,调动开发园区、乡镇充分挖掘利用现有土地资源的积极性。推进上市企业募投资金项目的实施和拟上市企业后续发展的用地需求。
       二、完善协调机制。进一步完善联席会议制度,事前会商制度,在上市推进的过程中,具体的工作流程还要细化、规范化。如,企业股权变更时要提前与工商、税务等部门交换意见,以便使股权处理更有利于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企业在上市辅导期间发现的问题要提前会商,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解决,避免把问题拖到最后环节。
       三、加强辅导,强化服务。要进一步加强上市辅导,及早发现问题,促进企业有效整改,规范管理。进一步加强服务协调,需要政府出面协调的事情,能够在市域内解决的问题要及时给予协调;需要通过上级部门解决的问题,要及时跑部跑省;涉及上级职能部门的事项,市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主动加强与上级沟通协调,增强工作的合力。
       四、完善上市鼓励政策。调整完善对推进企业上市有功人员实行奖励的政策,扶持政策着力点前移,改为对通过证监会审批的企业给予上市申报费用适当补贴。加强协调,切实落实各类专项引导资金在年度安排时优先支持上市后备企业的政策。进一步研究完善拟上市企业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的税收政策。
       五、挖掘资源,梳理排队,建好后备库。一是加强调研,广泛宣传,摸清全市企业的具体情况,深入挖掘上市后备资源。二是梳理排队,深入了解上市后备资源企业的经营管理、产品研发、市场前景等方面的情况,找出有上市潜力的“苗子”持续给予关注。三是扩大上市后备库,对有上市意愿、各方面条件较好的企业要列入后备库,重点培养。
       六、大力引进风投创投资机构,促进后备企业开展资本对接、股权改革、资产重组,必要时政府引导资金可以适当入股,前期介入。
       七、重视对已上市企业募投资金的使用,可组建由发改委、金融办等部门组成的“上市募投项目”工作组,推进募投项目的加快实施。
       八、重视拟上市央企下属在常企业遇到的相关问题,象帮助本土企业一样帮助拟上市央企下属企业在上市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帮助协调解决。
       九、加强上市工作机构的队伍和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各级上市工作机构的队伍和能力建设,从人员配备、工作经费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为推进企业上市工作提供更好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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