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治力量护航新能源之都建设| 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立法调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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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常州市新能源产业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质量,增强条例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12月1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白云萍带队赴溧阳市开展立法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韩九云参加调研。
今年年初,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新能源之都建设推进大会,发出了“建设新能源之都”的动员令,市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将《常州市新能源产业促进条例》从预备项目调整为今年的正式项目,并确定为市十七届人大第三次会议审议表决的法规项目。10月,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会后,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见以及综合从各方面收集的意见,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会同相关单位对草案进行了研究、修改,提出了草案修改稿。
调研组先后实地视察了溧阳天目先导电池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江苏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并召开座谈会,听取了溧阳市政府对新能源产业发展情况的汇报,溧阳市有关部门、镇(街道)、立法联系点、园区管委会、企业代表、科技创新平台、检验检测机构以及部分人大代表对《条例》(草案修改稿)提出了意见建议。
调研组指出,《条例》的制定是贯彻落实国家战略部署,落实市委工作要求,探索新兴领域立法的务实之举。要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制定条例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好地方立法的根本原则和基本方法,把握住《条例》制定的关键点,提高立法质量,增强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要加强多方协作,把立法同普法结合起来,完善配套制度,加大人大监督,促进法规落地落实。 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委委员,经济、法制工委负责同志,市工信局负责同志参加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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