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留言 |
信件标题: | 生育保险 |
信件内容: | 怀孕当月的社保是补缴的(次月),到生产当月算是连续十个月嘛 |
留言时间: | 2024-02-26 |
回复时间: | 2024-02-27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目前已成立医保局,有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相关政策,建议具体咨询医保局,谢谢!如有疑问,建议查询医保官方网站,医保局咨询电话12393。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
回复单位: | 市人社局 |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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