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咨询 |
信件标题: | 工龄认定 |
信件内容: | 您好!我是一名即将入编的教师,由于我在读研以前,在企业工作过交过四年社保,现单位要求认定工龄必须出具离职证明,但是我的人事档案中仅有以往三家公司的劳动合同和第一家公司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登记备案单,而且省系统上线后,人社业务经办机构不再提供纸质《终止或接触劳动关系登记备案单》,故第二第三家公司没有退工单,且第二家公司已破产重整,无法提供离职证明,请问这种情况如何认定工龄? |
留言时间: | 2024-08-02 |
回复时间: | 2024-08-02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建议咨询机关社保86673356。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
回复单位: | 市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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