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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正式实施综合柜员制经办服务
发布日期:2018-01-29   来源:人社局  浏览次数: 字号:〖
 

2017年11月份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启动综合柜员制推进工作,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原则,倒排了工作计划。通过“多轮业务梳理、多处调研学习、多次业务培训、一次集中考核”,为综合柜员制正式实施打下扎实的基础,努力为办事群众提供更加便捷、有序、规范的“一窗式”就业失业经办服务。

一是改变经办服务更加有序。实施综合柜员制后,市就管中心更加合理的分配前后台工作人员,经办窗口由原来的9个窗口调整为6个窗口,即政务服务中心1-2号楼C13-C19窗口;增加3名后台工作人员,及时响应前台完成复核或提档工作,改变原来既接待受件又审核的不规范局面,提高了经办效率;经办窗口的标识统一调整为“就业失业综合服务”,变不同业务多窗口办理为一窗综合受理;增设三组窗口指示牌,明确窗口所有办理事项,在醒目的位置告示办事人员,尽量减少窗口调整带来的不便。

二是37项业务实现“一窗”全办理。综合柜员制打破科室职能壁垒,综合了四个板块业务,包括失业保险待遇申请的20项业务、劳动事务代理的15项业务以及企业用工备案和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申请,共37项柜面服务业务。业务由原来的多个窗口、多个科室变为一个窗口一次性办结。通过“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核、窗口统一出件”的统一模式,合理调整配置了经办资源,真正实现了“一窗式”服务。

三是7项工作制度保障提供优质服务。为规范窗口工作人员的工作行为,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创造良好的服务环境,市就管中心专门制定了《常州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管理细则(试行)》,明确了七项制度规范,包括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值班长制度、纪律作风巡查督查制度、学习制度和考核制度。在综合柜员制准备过程中,全面梳理了各项业务经办规程,每项业务都明确规定了办事依据、办理流程、申报材料、办理时限。实施综合柜员制后,业务咨询和办理将改变办结时限不明等情况。窗口工作人员将按照经办规程,严格落实各项工作制度,为办事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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