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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出台实施方案高水平助力乡村振兴
发布日期:2019-12-31   来源:人社局  浏览次数: 字号:〖
 

今年以来,市人社局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的统一部署,充分发挥职能优势,以促进农民增收为主线,全面实施就业创业增收入、社会保障惠民生、人才队伍促发展等政策措施,助力乡村振兴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近日,市人社局又专门出台《关于高水平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提出“每年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就业3000人以上,开展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9000人以上。全市劳动年龄段内有就业能力有就业愿望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劳动力就业率稳定在95%以上。大力推动乡村创新创业,扶持农村劳动力自主创业2000人以上;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8%以上”等主要目标。为了完成好以上任务,市人社局大力实施六大计划,推出21条措施,高水平助力乡村振兴,以增强农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一是实施就业创业富民计划。瞄准现代农业企业、家政、养老等领域开发更多适合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岗位,多渠道、多形式帮助农村劳动力实现就业。积极组织开展“春风行动”、“就业招聘进乡镇”、“村企对接”等公益性招聘,加大空岗信息采集力度,为农村劳动力提供更多就业机会。按规定落实创业培训补贴、开业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富民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等创业扶持政策,支持更多的农民投身创业。开展创业培训“进乡村”活动,帮助返乡农民工、大学生等群体提升创业能力。积极扶持农村电商创业,每年开展农村电商创业服务活动3场以上。实施重点群体免费接受职业培训行动,开展就业技能培训进行镇(街道)、村(社区)专项培训活动,让有培训意愿的农村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子女和登记失业的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就地就近接受免费的技能培训。

二是实施乡土人才培育计划。大力开展“智汇乡村”主题系列招才引智活动,以优良的项目、优惠的条件,吸引各类人才投身乡村振兴。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从村党组织书记中选拔聘用优秀人才到乡镇事业单位工作。加大乡村专业人才职称评审政策宣传力度,对长期在基层一线工作、业绩特别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符合条件的可破格晋升职称待遇。开展优秀乡土人才选拔培养、乡土人才载体培育工作,每年评选出100名左右乡土人才,建设1-2个乡土人才技能大师工作室。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到乡以下学校、卫生等事业单位工作的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可提前转正定级,薪级工资高定1级。符合条件的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以享受乡镇工作补贴。

三是实施农村社会保障提升计划。落实降低企业职工养老、失业、工伤等保险费率。进一步完善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障政策体系,将符合条件的各类人群纳入社会保障范围。建立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研究未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新业态从业人员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办法。推进“同舟计划”行动,确保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新开工项目参保率达到90%以上。

四是实施农民工劳动维权计划。建立在建工程项目巡查问题清单制度,督促建设主管部门对在建工程项目实名制管理、按月足额支付工资等四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全面巡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将拖欠农民工工资纳入信用体系建设,对符合规定情形的违法企业及个人,依规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对严重欠薪的企业和个人进行联合惩戒,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企业和个人依法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依托市县两级联动举报投诉平台,全面受理农民工举报投诉,打造“一小时维权服务圈”。

五是实施人社精准扶贫攻坚计划。加大农村低保家庭、残疾人家庭、零转移家庭、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劳动力等就业困难人员的帮扶力度,通过岗位推荐、技能培训、社保补贴、公益性岗位安置等政策措施,帮助农村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或参加到就业准备活动中去。按规定落实贫困人口参保登记、代缴保费、享受待遇“三个100%”帮扶政策,确保60周岁以上老年困难人员100%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待遇。专业技术人员到贫困地区开展服务的年限,可认定为基层工作服务年限,对其中表现优秀的专技人员在职称评定、岗位聘用等方面给予倾斜。

六是实施人社公共服务提优计划。持续推进智慧就业服务平台建设,以打造“掌上就业360”为抓手,不断优化拓展服务功能,推进更多服务向移动端延伸。不断提升信息化手段运用水平,将社保经办服务网络向农村延伸,拓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社银服务渠道,完善社保卡服务,逐步实现让村民足不出村享受查询缴费、待遇领取等服务。大力推进人社基层平台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不断简化基层平台经办服务流程,优化基层平台线上服务,有力提升人社基层平台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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