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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返常职工等人员信息集中排查直报工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0-02-03   来源:人社局  浏览次数: 字号:〖
 

为贯彻落实《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工作的通知》(常肺炎防控指〔2020〕13号),防止疫情蔓延和扩散,现就做好全市各类企事业单位返常职工、返常自主创业或灵活就业人员信息集中排查直报工作公告如下:

一、填报对象

各类企事业单位的返常职工,返常自主创业或灵活就业人员。

二、填报内容

返常职工(人员)身份信息、离常后目的地、返常或预计返常时间、在常居住地、联系方式、两周内是否有湖北地区旅行史、是否有与湖北地区人员接触史、是否有与新冠肺炎病例接触史、目前是否有发热等情况。

三、填报主体

1.全市各类企事业单位

2.返常自主创业或灵活就业人员、返常职工个人

四、实施步骤

(一)广泛发动

各地要将开展返常职工信息排查工作的要求及时传达至辖区内所有企事业单位,迅速组织企事业单位认真开展返常职工的摸排工作,做到不遗不漏、不留盲区、全面覆盖。返常自主创业或灵活就业人员须主动进行申报,积极鼓励返常职工个人主动进行直报。

(二)信息报送

1.各已参保企事业单位(包括春节期间未停工的和已经开工的)严格按照要求,对照排查内容,对本单位所有返常职工全面排查,于2月4日起登录常州人社网上服务大厅“返常职工排查情况填报”模块进行情况填报(http://www.czrsj.cn),2月6日前必须完成首次排查情况填报,填报范围为已返常人员或填报时预计1周内返常人员信息,用人单位不存在返常职工情况须进行零申报。以后新增或需修改人员信息须每日动态填报,以最新填报数据为准。根据市防控应急指挥部文件(常肺炎防控指[2020]13号)要求,开展返常职工排查和填报工为企业复工的必要条件。

2.尚未参保的企业单位,按照上述要求,认真填报用人单位返常职工调查表,并加盖公章后报送所在地街道(镇)人社所。

3.返常自主创业或灵活就业人员、返常职工可个人登录常州人社app、我的常州app“返常人员直报”模块进行填报,仅限进行首次填报,填报范围为已返常人员或填报时预计1周内返常人员信息。返常职工如所在单位已填报的,本人仅可查询核对信息但不能修改,如需修改须联系所在单位重新申报。尚未下载注册常州人社app、我的常州app的返常人员可至华为应用市场或苹果应用市场下载。(“返常人员直报”功能预计2月5日可开放使用,具体由另行发布)

五、有关要求

各企事业单位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认真做好返常职工集中排查、信息报送、疫情防控、生活保障等工作,其中集中排查和信息报送工作情况,将列入企事业单位诚信记录,对隐瞒不报、拒不配合的,有关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理。

返常自主创业或灵活就业人员须主动进行申报,积极鼓励返常职工个人主动进行直报。由于个人隐瞒不报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有关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理。

排查填报工作咨询电话:12333(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点)

附件:

附件1 用人单位返常职工调查表.xlsx

附件2 返常人员信息集中排查工作指南.doc

附件3 企事业单位返常职工排查情况填报操作说明.doc 

附件4 返常人员个人直报操作说明(另行发布)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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