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劳动人事争议当事人及代理人: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流动,防范病毒感染风险,自2月10日起我市各级仲裁机构暂缓现场办理调解仲裁申请等事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自2月10日起,全市各级仲裁机构暂缓现场受理新的调解仲裁申请。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疫情防控期间仲裁时效中止。相关政府部门宣布疫情结束后(即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时效继续计算。同时,已经受理的案件,根据实际情况,中止审理或相应顺延审理期限。
疫情防控期间,请大家尽量减少出行,需要与各级仲裁机构联系的,可以拨打窗口服务电话,各级仲裁机构窗口咨询电话如下:
如确需申请调解仲裁的,通过“阳光调解”或江苏省调解服务平台申请“互联网+”调解服务,方式如下:
方式一:登录常州人社APP,选择“服务-阳光调解”
方式二:关注常州人社公众号,选择“微互动-阳光调解”
方式三:扫描二维码
方式四:登陆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jshrss.jiangsu.gov.cn)点击“全省调解服务平台”申请调解服务。
方式五:拨打12333咨询电话,选择数字1键后选择数字6键,选择江苏省调解服务平台专家调解。
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措施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常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0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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