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新闻中心
政府信息公开
公众参与
专题专栏
办事服务
自助服务大厅
一、事项名称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转入办理)
二、经办部门
常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三、受理条件
(一)具有本统筹区户籍。
(二)达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不具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
(三)未领取其他养老保险待遇。
四、申报材料
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五、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办理地点
办理时间
经办窗口
咨询电话
锦绣路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1-1号楼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一楼A区综合业务窗口
0519-88123141
六、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