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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转入办理)
发布日期:2021-08-09   来源:人社局  浏览次数: 字号:〖
 

一、事项名称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转入办理)

二、经办部门

常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三、受理条件

(一)具有本统筹区户籍。

(二)达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不具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

(三)未领取其他养老保险待遇。

四、申报材料

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五、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办理地点

办理时间

经办窗口

咨询电话

锦绣路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1-1号楼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一楼A区综合业务窗口

0519-88123141

六、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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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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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咨询电话 0519-12333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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