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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协议机构急诊医疗费用申领
发布日期:2021-08-09   来源:人社局  浏览次数: 字号:〖
 

一、事项名称

非协议机构急诊医疗费用申领

二、经办部门

常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三、受理条件

(一)参保职工被人社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

(二)实际产生了在非协议医疗机构急诊的医疗费用。

四、申报材料

工伤保险待遇申领表

工伤职工的医疗(康复)票据、病历、清单、处方及检查报告

事故民事赔偿调解书或事故赔偿明细(受到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迹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被认定为工伤,涉及第三方责任的,须提供)

五、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办理地点

办理时间

经办窗口

咨询电话

锦绣路2号政务服务中心1-2号楼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每月7-10日结算期、法定节假日除外)

一楼C区10-14号窗

0519-86615103

六、办理时限

3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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