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用人单位退工停保登记
二、经办部门
常州市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三、受理条件
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应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办理退工停保申报手续。
四、申报材料
用人单位退工停保登记花名册
五、办理形式
(一)窗口办理
经办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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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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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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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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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社保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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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绣路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1-1号楼A区综合业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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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每月7-10日结算期、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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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9-8681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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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区社保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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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桥镇红河路65号
新桥大厦三楼服务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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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9-88516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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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宁区社保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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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吴大道1287号
天宁人力资源市场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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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9-8666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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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楼区社保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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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港大道88号
钟楼区政府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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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9-88890230
0519-8889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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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各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窗口均可办理。
(二)网上办理
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
六、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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