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企业参保单位注销
二、经办部门
常州市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三、受理条件
①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市场监管部门推送的企业注销信息,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同步办理注销登记。
②其他依法终止的参保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注销登记申请,受理机构审核后为符合条件的单位办理注销登记。
四、申报材料
①法院裁定企业破产法律文书;
②单位主管部门批准解散、撤销、终止的有关文件
五、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经办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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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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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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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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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社保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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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绣路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1-1号楼A区综合业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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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每月7-10日结算期、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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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9-8681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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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区社保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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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桥镇红河路65号
新桥大厦三楼服务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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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9-88516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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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宁区社保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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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吴大道1287号
天宁人力资源市场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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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9-8666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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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楼区社保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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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港大道88号
钟楼区政府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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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9-88890230
0519-8889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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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各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窗口均可办理。
六、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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