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优化营商环境专栏(历史专栏) >> 工作动态 >> 内容
女职工生育二孩、三孩,企业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发布日期:2022-09-23   来源:人社局  浏览次数: 字号:〖
 

女职工生育二孩、三孩,企业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为进一步减轻女职工生育假期的企业用工成本,近日,我市积极贯彻落实各级关于产假期间企业社会保险补贴有关事项的精神要求,明确女职工生育二孩、三孩的,企业为女职工在产假期间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可以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01 补贴对象

在常企业包括按单位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在 2022年2月10日后(含2月10日)女职工生育二孩、三孩的,用人单位为其在产假期间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可以享受单位社会保险补贴。


02 补贴内容

企业为女职工在产假期间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03 补贴标准

女职工生育二孩产假期间,按照企业为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给予补贴;女职工生育三孩产假期间,按照企业为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80%给予补贴。补贴均不包含个人缴纳部分。


04 补贴期限

补贴从女职工生育二孩或三孩第一天所在月份起算,共补贴6个月。


05 申请流程

线下申请

  用人单位携带《产假期间企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花名册》、《生育服务证》和《出生医学证明》向单位社会保险登记地所在的区劳动就业管理机构办理申请手续。

 

线上申请

  用人单位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选择“产假期间企业社会保险补贴申领”模块,自主上传证明材料,完成申请流程。



注意事项:

  用人单位所招用的女职工同一时间段内同时符合“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和“女职工产假期间企业社会保险补贴”的,或女职工同时生育二孩三孩的,按就高原则申领,不能重复享受补贴。


[打印] [关闭]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承办单位:常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市行政中心1号楼B座8层    网站地图
劳动保障咨询电话 0519-12333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总访问量:    今日访问量: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50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