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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力维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劳动保障监察打出“组合拳”
发布日期:2022-01-30 浏览次数:  字号:〖
 
   

为最大程度发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效能,更好应对劳动纠纷多样性、复杂性、群体性的新形势,经开区社会保障局积极探讨新形势下劳动纠纷化解工作新课题,用心用力用情营造劳动关系和谐氛围。今年以来,经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通过科室联动、联合办案,着力防风险、保稳定、提能力、优服务,实现优势互补,极大地提升了劳资纠纷处理效能。

一、信息共享,交流沟通零距离

2021年度,经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乡镇(街道)调解中心多次召开联合工作会议深入研讨现阶段的劳动关系工作形势、工作困境,共同形成解决方案,有效缓解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高压之累、劳动保障监察多头奔波之痛以及基层调解组织力量薄弱之弊。案件会商、信息共享。对基层调解组织难以调解的案件、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行政复议诉讼案件等实行定期会商制度,实现全部案件信息共享、统计数据共享。对同时涉及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的案件实现处理口径统一,对拒不配合基层调解组织调解工作、拒不配合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扰乱仲裁活动情节严重的个人或单位,纳入信用信息评价指标。

二、首问负责,及时高效不推诿

以法定受案范围为依据,以劳动者自愿选择为原则,由首次接待的一方受理申请仲裁、劳动保障违法举报投诉事项,杜绝出现互相推诿扯皮现象,畅通劳动者仲裁、监察维权途径。同一当事人就同一事项分别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和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申请的,由先受理的机构处理。仲裁或监察正在处理的案件,当事人自愿选择转换维权途径的,先行处理机构终结程序并向后续处理机构出具案件处理情况说明,方便当事人维权。

三、事实互认,优势互补显合力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对劳动保障监察、基层调解组织依职权调取的文字、音视频材料、调查笔录、调解笔录所确认的事实依法予以确认,除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在执法过程中也可依法调取仲裁案件的相关笔录、证据以及法律文书等,直接作为执法依据。通过仲裁监察互认证据,有效减少当事人重复举证,显著提升了仲裁办案和监察执法工作效率。

四、应急联动,定纷止争保稳定

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停产停业等引起的社会影响大、严重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大群体性案件,仲裁与监察启动应急联动机制;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仲裁机构委托监察机构调查取证;监察执法涉及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争议等问题,引导劳动者至仲裁机构解决,充分发挥各自作用,执法查纠与仲裁维权并重,共同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2021年度,经开区劳动仲裁机构与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联合办理了3起群体性农民工欠薪案件,涉案人数达200余人,涉案金额高达1000多万。

五、联合普法,源头预防促和谐

开展律动经开大型惠民普法在身边活动。坚持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工作方针,聚焦源头治理。在全区开展了5场劳动法律法规普法培训,分别走进遥观镇、潞城街道、丁堰街道、横山桥镇和横林镇进行普法宣传,惠及企业1000多家。同时,为2家上市公司的企业人力资源和行政管理人员、工会成员和部分职工代表进行了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指导,受到企业、职工的一致好评。开设老唐说法以案释法栏目。在常州经开区微信公众号及常州经开区报纸上分别发布、刊登“老唐说法”案例分析栏目,以劳动人事争议为视角,发布典型案例、热点说法、经验交流等内容,将普法阵地驻扎在群众之中,精心上好厚植人民情怀“第一课”,悉心迈好体察民情民意“第一步”,用心过好解决实际问题“第一关”,实实在在增强经开人民群众学法用法维权的意识。

经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劳动保障监察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联合办案,既为高效化解劳动纠纷打出了漂亮的组合拳,又为提升工作效率提供了新思路、新模式。下一步,两部门将继续加大协调配合力度,以更好维护经开区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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