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开区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科接公安分局通报,因欠薪逃逸的常州市横林某公司法定代表人顾某于2022年2月20日在东北被抓获,等待顾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常州市横林某公司拖欠9名劳动者工资53.9万余元,经开区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科介入调查后,法定代表人顾某一直处于失联状态,多次发出通知,顾某仍不到案。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顾某涉嫌欠薪逃逸,社会保障局于2021年11月30日依法将案件移送至公安分局处理。期间,社会保障局多次主动到公安分局对接该案进展情况,经开区公安分局在接报后迅速立案,督促家属支付欠薪未果后,将该案件进行全网通缉。2月20日,法定代表人顾某最终被抓捕归案。
据悉,自去年11月底以来,经开区社保、公安、建设等多部门联合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攻坚行动,社保与公安部门就欠薪应急处置强化联动,本着“有报必接、有案必查、有查必结”原则,不漏掉一条欠薪信息,不放过一起欠薪举报案件,最终确保农民工欠薪问题能得到高效解决。同时,此次欠薪逃逸案件也给经开区范围内各企业敲响了警钟,触碰底线,执法不留情,各企业必须要严格落实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维护好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大环境。
2011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实施,其中规定:“在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经开区社会保障局提醒,对于无能力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企业或者雇主,应当主动与辖区劳动监察部门进行联系,切勿失联或者一跑了之,否则将面临法律的严肃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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