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响江苏 | “春风行动”各地政策汇总
省级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继续实施社保降费、稳岗返还等政策。
鼓励有条件地区对春节期间正常生产经营企业发放一次性留工补贴。积极开展各类线上线下协同招聘活动,鼓励各地向免费提供职业介绍且成功就业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发放就业服务补助。
鼓励各地对2023年1月25日至2月5日期间租用大巴车跨省点对点组织外来务工人员返岗的企业,给予实际包车费用适当补贴;对2023年1月1日至2月28日期间首次来苏就业、且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给予交通补助。
南京市
春节期间成功介绍新来宁就业的外地务工人员与企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保的,按人均200元标准给人力资源机构一次性就业服务补贴,最高限额15万元。
对员工来源地较为集中地区无法及时返岗的情况,开展春节期间点对点接返服务,对企业支出的包车费用,可给予50%的补助。
无锡市
对在春节当月退工人数占全部企业职工数 5%(含)以下的规上工业企业(2023年1月在职参保人数300人及其以上的),由属地政府按照每人100元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稳岗留工奖补,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在2023年一季度期间组织职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经培训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的,分别按规定以初级工1000元、中级工1500元、高级工2000 元、技师3000元、高级技师4000元的标准给予相应培训补贴。企业组织员工参加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认可的线上项目制培训,经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备案,学习不少于15课时并考核合格的,按3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
春节当月为企业引进首次来锡就业10人(含)以上,且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由属地政府按照引进职工人数给予800元/人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
2023年1月22日-2月19日期间,对企业通过租用(含合租)大巴车等方式接回市外较集中地区的员工所产生的包车费用,由属地政府给予费用70%的补助,每家企业不超过10万元;对于2023年1-2月首次自行来锡就业,且签订劳动合同的,由属地政府按照每人不超过500元给予交通补助。
徐州市
为因稳产扩产需要资金的企业提供免质押、免抵押的“稳岗贷”和“苏岗贷”授信贷款,符合条件的企业“苏岗贷”单户贷款额度最高可达1000万元、规模企业贷款额度最高可达3000万元;“稳岗贷”抵押类贷款额度最高可达3000万元,非抵押类最高贷款额度可达300万元。
对成功介绍原在徐州市外务工的徐州籍人员返徐就业,并参加社会保险且正常缴费满6个月的人力资源机构,按人均500元标准给与一次性就业服务补贴。
常州市
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成功推荐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并实现稳定就业的,分别给予800元/人、1000元/人的职业介绍补贴。
春节后,企业或人力资源机构包车“点对点”组织外地职工返岗复工且达到一定规模的,按包车费用给予一定比例的交通费补贴。
苏州市
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成功推荐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并实现稳定就业的,分别给予1000元/人、1500元/人的职业介绍补贴。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1-2月份为苏州市重点企业输送劳动力达到一定规模,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连续参加社会保险3个月及以上的,可按照每人500元标准给予机构来苏补贴;对参加各级人社部门组织开展赴外人力资源合作对接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根据对接合作实效,经当地人社部门评估可给予一次性补助。
南通市
春节期间(2023年1月21日至1月27日),对当日实际上岗人数达到2022年12月末在职参保人数80%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按上岗工作人员每人每天1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对2023年第一季度为企业新引进5名员工以上且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缴费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推荐就业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2023年第一季度企业自主招聘外省市户籍人员首次来通就业且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缴费的,按每人500元标准给予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招聘补贴。对南通市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春节后(2023年1月28日至2月5日)组织员工返岗或省外劳务协作输出地输送员工返岗的,按包车费用的6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
连云港市
2023年1月28日至2月5日,企业租用大巴车跨省“点对点”组织外来务工人员返岗,或劳务协作输出地包车输送市外务工人员返岗的,按照实际包车费用给予一定补贴。对2023年1月至2月首次自行来连就业且签订劳动合同的,按照每人不超过500元给予交通补助。
2023年1月21日至2月19日期间,企业对签订劳动合同入职不超过1年的符合条件的新录用职工开展岗前培训,给予企业300元/人的培训补贴。
淮安市
各类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其他就业服务社会组织介绍客籍劳动者初次在淮安市企业就业,或淮安市户籍外出务工劳动者返回市内企业就业的,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荐工组织1000元/人的一次性补贴。企业参加赴市外招聘活动,给予省内不高于1000元/场/家、省外不高于3000元/场/家的补贴。
对上年度用工未减少的民营企业,“一户一策”提供授信服务,给予“苏岗贷”融资支持,贷款额度一般不超过100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提高至3000万元。贷款利率平均定价控制在4%水平,最低可至LPR。
盐城市
2023年1-2月份企业吸纳首次来盐就业的非盐城户籍人员,且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连续缴纳社保满3个月的,由各地按不低于每人200元标准给予企业来盐就业补贴。企业在春节期间开展职工技能培训,职工参加培训并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按规定(初级工1000元/人、中级工1500元/人、高级工2000元/人)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对企业2023年1月24日(正月初三)至1月31日(正月初十)期间,租用(含合租)有营运资质企业的客车“点对点”组织外地员工返岗的,给予包车费用50%补贴,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20万元。
扬州市
2023年1-2月,为企业引进首次来扬就业(以参加失业保险为准)10人(含)以上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由属地政府(管委会)按照引进职工人数给予500元/人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2023年1月22日-2月19日期间,对企业通过租用(含合租)大巴车等方式接回市外较集中地区的员工所产生的包车费用,给予费用50%的补助,每家企业不超过10万元。
对在2023年1-2月,退工人数占全部企业职工数5%(含)以下的规上工业企业(2023年1、2月份在职参保人数均在300人及其以上的),按照每人100元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稳岗留工奖补,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20万元。设置100万元快递行业稳岗保供专项资金,对春节假期期间员工在岗率超过85%、未出现快递积压、服务质量有保障的快递企业,给予一线从业人员每人每天50元补贴。
镇江市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镇江市企业(劳务派遣公司除外)介绍本地劳动力或输送外来劳动力首次在镇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6个月(含)以上,按照每人5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就业服务补助,每户每年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
泰州市
春节期间,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介绍外地务工人员来泰就业的,结合实际按照规定给予一次性就业服务补贴。
宿迁市
对本市劳动力返乡就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政府按照5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
外市职技院校、培训机构向企业输送外地劳动力来宿迁市初次就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一次性输送人员50人至100人、100人以上的,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的工作补助。
提供员工返岗交通补贴,对员工来源地较为集中,春节之后无法及时返岗的,开展“点对点”接返服务,对企业支出的包车费用,给予50%的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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