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求职就业手续进一步简化啦!
又到一年毕业季,
2023届高校毕业生即将毕业,
奔赴新的征程。
忙碌之余,
有个好消息告诉各位毕业生,
毕业后不再需要办理
“报到证”和“协议鉴证”
就可以入职啦!
取消报到证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公安部、国务院国资委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取消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有关衔接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3〕26号)要求,2023年起,不再发放《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统称就业报到证),取消就业报到证补办、改派手续,不再将就业报到证作为办理高校毕业生招聘录用、落户、档案接收转递等手续的必需材料。
取消协议鉴证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苏政办发〔2022〕45号)要求,文件中第十条“简化求职就业手续”中明确,取消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在就业协议书上签章环节,取消高校毕业生离校后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报到手续。应届高校毕业生可凭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或就业协议书,在就业地办理落户手续;也可凭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在原户籍地办理落户手续。
取消了“报到证”和“协议鉴证”,毕业生档案将何去何从?
主要分以下三种情况:
1、就业单位是国家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的,档案由工作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保管;
2、就业单位是非公有制企业或社会组织的,档案由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的公共人才服务机构保管;
3、如果暂未就业的,档案由本人户籍所在地公共人才服务机构保管。
注意:依据《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人社部发〔2021〕112号)要求,严禁个人保管本人或他人档案!
如果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户籍所在地的档案管理机构。
常州市各辖市区档案管理机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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