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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企业标准“领跑者”40问(1)
发布日期:2021-04-19  来源:市场监管局  浏览次数: 【字号
 

1.企业如何参与企业标准“领跑者”工作?

企业参与企业标准“领跑者”工作不需向任何机构、部门进行申报。企业需要制定企业标准并在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qybz.org.cn/以下简称“企标公开平台”)声明公开,且该企业标准在企业标准“领跑者”重点领域内,企业就可以参与企业标准“领跑者”评估工作。企业可以参考已发布的具体产品或服务“领跑者”团体标准编制修订企业标准,“领跑者”团体标准信息可在“企业标准领跑者管理信息平台”(https://www.qybzlp.com/)查阅;企业进入领跑者入围名单后,评估机构将联系企业获取质量与标准一致性承诺书等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核准无误后,企业即可成为本年度企业标准“领跑者”;企业参与“领跑者”工作过程中不缴纳任何费用;领跑者企业在企业标准”领跑者”管理信息平台下载“领跑者”证书,申领“领跑者”标识,并将证书与标识用于品牌宣传和产品推广。

2.涉及企业生产工艺流程、技术商业机密等内容是否必须公开?

不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企业执行自行制定的企业标准的,还应当公开产品、服务的功能指标和产品的性能指标”。公开哪些“功能指标”和“性能指标”企业可自主决定,也可以参考已经发布的“领跑者”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定企业标准。工艺流程、核心技术、商业机密等内容企业不需要公开。

3. 企业标准“领跑者”评估机构资质是否有要求?

有要求。评估机构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行业专业性和权威性。行业协会、商会、学会等社会组织,标准、计量、检测、认证、咨询等技术机构,科研院所等三方机构均可自愿申请企业标准“领跑者”评估机构资质。此外,评估方案中需提供机构资质及相关领域成果等证明材料,方案经过专家评审,平台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成为该领域评估方案,该机构确认为本年度评估机构。

4. 一个机构可否提交多个产品/服务类别的评估方案?

可以。由于机构业务范围不同,涵盖领域差异,机构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取多个意向产品/服务类别制定并提交评估方案。但是对于每个特定产品/服务类别,评估方案和评估机构限定为一个,也可以由一个机构牵头制定评估方案开展评估工作,其他机构作为联合机构参与。

5. 如何在重点领域清单下增加或修改具体产品/服务的类别?

目前企业标准“领跑者”的重点领域是依据GB/T 4754-2017《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征集和发布的。这些重点领域与产品/服务类别存在对应和涵盖的层级关系,机构可查询GB/T 4754-2017《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根据产品/服务具体说明选取意向产品。由于平台现有不可能显示所有产品/服务类别,机构有意向申报平台展示外的其他类别或细类,可在“其他意向产品”新增产品/服务类别或细类。若设置合理,平台将添加该类别并允许机构提交方案;若不合理,则平台不展示该新增类别,并与机构沟通修改。

6. 2020年评估机构如何操作?

2020年已被采纳的评估方案和评估机构可以选择保留/修改/重新提交评估方案。

——选择保留方案,系统将调取去年机构填报的信息和评估方案,自动完成今年方案提交。适用于去年方案已证明较为完善、可行,机构及相关联系人信息没有变化的情况;

——选择修改方案,系统将调取去年机构填报的信息和评估方案,机构可以修改去年填报的信息,提交修改后的评估方案。适用于去年方案需要修改完善,及机构、联系人等相关信息有改动的情况;

——选择重新提交,机构需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新方案。适用于2020年所申报该产品/服务类别发生变化,以及评估方案内容或机构信息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7. 多家机构联合申报评估方案如何操作?

多家机构联合申报评估方案,只采纳牵头机构选择的产品/服务类别,任务分工合作由机构间商议决定。评估方案、排行榜和领跑者名单也以牵头机构提交的资料为主,参与单位在领跑者发布机构名单中作为联合机构展示;联合机构名称是否在领跑者证书上展示,由机构之间商议确认。

8. 2021年重点领域是否涵盖2020年重点领域,是否可以申报2020年重点领域?

可以。去年的重点领域已保留,机构可以对本年度重点领域所有产品/服务类别提交评估方案;

9. 一个领域允许有几家评估机构?

目前发布的重点领域主要是GB/T 4754《国民经济分类与代码》标准中三级或四级的行业类别,这些行业类别下一般又包括各种不同类别的产品或服务类别,因此一个领域内可能有对应不同产品/服务细类的多个评估机构存在。

10. 2020年未参与领跑工作,今年可以申请成为评估机构吗?

可以。符合评估机构要求的机构都可以自愿选取本年度所有领域类别,提交评估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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