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产品标准应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标准内容完善、有反映产品主要特征的技术指标,试验方法、检验规则等技术内容合理并且能够实施,做到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企业标准编号按照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编号规则编号。
企业生产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或企业标准,应当在产品或其说明书、包装物上标注所执行标准的编号、名称。企业标准低于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应当在产品标识或者说明书中明示。